咨询一个法律问题

代朋友咨询一个问题。以下这样称受害者为A公司为BA和B为姐夫和舅子的关系,出事的是A的老婆,也就是B的弟妹。B是我老婆的姐夫。B开张,大清早四五点B催A早点过去上班(第一... 代朋友咨询一个问题。以下这样称
受害者为A
公司为B
A和B为姐夫和舅子的关系,出事的是A的老婆,也就是B的弟妹。B是我老婆的姐夫。
B开张,大清早四五点B催A早点过去上班(第一天开张)天还没怎么亮,A骑车去了,但是在半路上A摔跤了,摔得比较严重(门牙掉了两颗,手也很严重,医生说一辈子不能用重力)出事后B并没有赔偿A(连医药费都没有,还是姐弟关系,正因为这个关系A也没有去主动要求赔偿,连镶牙齿的钱还是我借的),只是把A耽误的那半个多月没上班算了工资而已。因为B也是两个股东合伙的,现在B打算不要A了,B的儿子还说A的事不关他们的事。现在A很恼火,第一,当初是看在关系上没主动要求,第二B有点过河拆桥的意思。因为B除了那家公司外还开了一个工厂,工厂在四川,进货在广东,进货全是我帮忙的。如果B要把A想其他办法赶走的话(当然不可能直接赶走的),A有没有理由找B赔偿当初的损失医药费这些(因为一只手一辈子都不能用大力了)。
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也许有点乱,麻烦百度HI我或者366410QQ
最初B刚起业的时候连工资都发不起,A两夫妻都在帮他们做,工资好像都没怎么结完。
总之就是A一心一意为B付出了那么多,现在B想不要A了。我都看不过去了。
A大清早还没亮就赶过去也是B打电话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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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等贵法盲
2010-09-07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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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叙述情况,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
  一、确认A和B之间有无劳动雇佣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的规定,考察雇佣关系是否成立,主要看以下几点:
  ①双方是否有雇佣合同(包括口头合同);
  ②雇员是否获得报酬;
  ③雇员是否提供劳务为内容;
  ④雇员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挥和监督。
  其中第③、④点是确认雇佣关系的核心。
  二、在证实A与B之间却有劳动雇佣关系之后,其关键在于确认A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A在上班途中,因所骑车辆发生事故而摔伤。基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受到机动车辆的伤害不包括自己所驾驶车辆。因此,可以认定A属于工伤。建议可以先去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以此为凭据进行索赔。

  附:机动车一般是指本身具有动力装置,可以单独在公路及城市道路行驶,并完成运载任务的车辆。机动车分类方法很多,公安车管部门一般按下列方法分类:

  机动车的分类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

  * 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 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 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 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

  * 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

  * 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 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

  * 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二轮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车速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 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供单人乘骑,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 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 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 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 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 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

  * 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

  * 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 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三、在确认A与B之间存在雇佣关系,A又属工伤的前提下,向B索赔医药费等是理所当然的。

  四、至于未完结的工资,可以要求结算。
ccdd20099
2010-09-06 · TA获得超过351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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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以A不算工伤,B可以不予赔偿,而且不是B造成A受伤的
A可以要求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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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zhi85
2010-09-06 · TA获得超过69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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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1年能起诉,但是过了1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丧失胜诉权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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