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作用是什么?
学生是教育的客体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承当施加教育影响的职责,处于主体地位,学生作为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被改造者、教师的劳动对象,处于接受教育影响、被加工的地位。否认或颠倒这种主客体关系,把学生视为教育过程的主体,而把教师置于附属的地位,实际上是把教育过程跟学生自发的学习和开展过程相混淆,其实质从根本上否认教育,否认这种人类所特有的、有目的的、有方案的实践活动。应当认识到,人的学习是个体掌握社会历史经验的过程,它是人类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任何一个人,几乎从他出生时起一直到他生命结束时止,随时都可以参与学习过程。但是这种学习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是有所区别的。学生的学习是纳入整个教育过程之中的,是教育过程的一个有机组成局部,它是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有目的、有方案、有组织地进行的。因此,就整个教育过程而言,作为对象的学生始终是处于一种客体的地位,这是由教育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学生作为教育的客体,成为构成教育过程的一个根本要素。他们具有较强的向师性和对教师、家长的依赖性,学生的这种状态也促成了学生的客体地位。
2、学生是认识和开展的主体
教育过程对于学生来说,是他们了解、认识客观世界、并在认识活动使自身得到开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学内容是学生认识的客体,相对该客体而言,学生便是认识的主体。
在教育活动中,学生不是消极、被动的知识的接受者,而是具有能动性的活生生的人。假设没有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教学过程,教师的活动要想到达预期的目的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学生是教育活动的积极参与者,是学习的主人,这也是学生主体性的表达。此外,教育活动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开展,学生理应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主人。
学生的主体性还表现在学生的自我教育方面。学生往往能自觉地确定远大理想及奋斗目标,制定实施方案;逐渐认识到自身的开展情况,形成自我教育能力。他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自我教育的内容,方式与方法,进度与速度等等。
由上述所知,教师的主导作用只是外部影响,是不会自动转化为学生意识的,它必须通过学生的参与活动,才能使外部影响纳入到学生的主观世界中。
学生的作用不能够一概而论,不同的大学、大学内不同专业、大学生个体的努力程度都或多或少影响一个大学生的价值。
总体而言,念完大学的人肯定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只是好大学与坏大学之间存在差距,专业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距。我每年教的都是大四毕业班,他们的工作都不同。
一部分进五百强的外企,如宝洁、四大、联合利华等;
有一部分进国企,如南航、各国有银行;
一部分出国,大部分去的是英美和香港,出国的这部分一般念完了也都回来就业;
还有一部分比较差的,在毕业前都找不到工作。
而相比有的专业,我们学生就业并不算好。比如,经济类的学生大都能够拿到非常好的外企或者国企的聘书,而且月薪不菲,以后升等的空间也不错。
大学教育对每个人的作用都不一样,但不能否认大学教育作为敲门砖的价值。无论你在大学有多颓废,有多糜烂,没有那一纸的文凭,许多工作你就是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