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怎么办?购房者必知忠告
房产证 是 购房 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产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 业主 已经入住多年但房产证却迟迟未办理出来的情况,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那么,一旦遇到房产证延期办理,又该如何维权呢?现在就让我们了解一下这个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吧!
三种延迟原因
1、 开发商 办备必要文件迟延或怠于履行通知义务而导致的启动办证程序迟延;
2、购房人怠于递交办证资料及费用导致的递件迟延;
3、房管部门审查办证资料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拖延而导致的发证迟延。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迟延办证时:根据《城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 条例》明确规定,开发商协助购房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假设开发商以测绘、权属登记迟延有第三方的原因为由,抗辩非属于开发商一方原因,要求免责的,不应支持。
又因为房产开发商取得权属登记证是办证的前提,所以在取得权属登记证之前的迟延时间应归责于开发商。因此在办备测绘、权属登记之后,开发商应及时向业主披露具备办证条件的情况,通知业主向自己缴交其他的办证资料,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种解决办法
一旦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 延期交房 等现象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协商解决
带上合同等,找开发商协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开发商对购房者进行赔偿。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赔偿,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开发商拒不解决问题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原则,即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违约金 的计算方式
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 利息 、总数额等)已经做了约定,那么业主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金,追究 发展商 的违约责任。不过,如果没有约定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分三种情况:
1. 商品房买卖合同 约定的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 的期限;
2.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买房 是个细活!从看房到拿到 不动产权证 (之前的房产证),这中间会经历很多关卡,稍不留意就可能导致不动产权证办不下来,因此我们在买房时一定睁大眼睛,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