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办法和制度;
2、指导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承担规定范围的公务接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等工作;协助区财政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
3、负责一般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定点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
4、指导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一调配、管理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的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6、负责异地交流市管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内容
1、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办公设施维修。
2、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调配。
3、负责院内环卫、安全、办公设施、餐厅管理。
4、负责四套班子的会务和重大活动服务。
5、承办四套班子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