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都是坑人的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买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因为一些没有赔付的案例。业务员为了利益故意隐瞒或者引导客户购买不合适的产品,或者是业务员本身业务能力差,没有给客户明确解释告知责任免除等条款。这些基本都是因为保险业务员本身的问题造成的,这也是这个行业目前最大的诟病。
2、保险业务员为了拿到佣金,做出达不成的承诺。这和这个行业一开始人人的普通素质较低有关系。比如业务员会误导客户违反如实告知的义务,误导用户错误解读不可抗辩条款,故意夸大收益,并且利用返佣留住客户。这让这个行业出现各种乱象。
3、一些保险公司设计产品带“坑”。保险条款涉及各个方面,一款产品的设计包含多个方面。一些设计不特别关注,客户就不知道什么意思。看似一些方面好,另一些方面可能就差强人意。而这个时候保险业务员如果业务能力差,或者故意隐瞒,外行的客户可能就入了“坑”。可能都出现过保费最后和保额差不多,甚至出现倒挂现象。
4、缴费期限长,让大家觉得是购买了看不见的东西。这不像大家购买一件实物,购买了马上到手。保险很多是防患风险,风险本身就是不确定的东西, 虚拟无形。花出去的钱感觉就这样没有了。其实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是一个长期投资理财的过程。
5、一些保险业务员代表保险公司利益。卖的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不能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选择单一。客户就没能买到符合自己利益的产品。
6、一些靠拉人头的扩展模式,可能让大家觉得非常不安,可能都怀疑是传销。这种方式我个人也不喜欢,如果这样大家都不好好研究保险专业知识,都光去想着拉人头了。但其实这个行业非常缺专业客观的人。
7、保险行业存在信息不对称。保险业务员利用信息不对称,给客户推荐了性价比低,保费贵,保额低的产品。后期客户发现,退保损失又大,导致客户体验很差。
拓展资料:
1、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2、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3、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德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4、保险从萌芽时期的互助形式逐渐发展成为冒险借贷,发展到海上保险合约,发展到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和其他保险,并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保险。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