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有关您对《有关工伤赔偿问题,请教一下各位大大》的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政策将选择权交给了个人,如果不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或者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但一旦选择了一次性赔偿,你与单位的工伤关系就此终结。还得提醒一句,即使你不离开单位,即使是用于工伤的医疗费,自费药要自理(不能报销),免得以后惹争议。
这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看不太懂,能再帮忙解释一下吗?谢谢!! 展开
该政策将选择权交给了个人,如果不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或者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但一旦选择了一次性赔偿,你与单位的工伤关系就此终结。还得提醒一句,即使你不离开单位,即使是用于工伤的医疗费,自费药要自理(不能报销),免得以后惹争议。
这最后一句是什么意思,看不太懂,能再帮忙解释一下吗?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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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国家和各省市都有《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与《工伤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大多数地方并没有将自费药列入报销目录范围,因此,使用了超范围的药品(自费药)与治疗,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只能由个人与单位来承担。
国家和各省市都有《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与《工伤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大多数地方并没有将自费药列入报销目录范围,因此,使用了超范围的药品(自费药)与治疗,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报销,只能由个人与单位来承担。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2020-09-10 广告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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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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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药费才能报销,不符合的都报不了,要自己掏腰包,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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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你已经结案(赔偿完后)还有药费就不能报销了!!所以在你看病过程中不要申请理赔。也不要辞职。等完全康复后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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