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朝的宗法制和西周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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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周朝开始,宗法制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
周之前,宗法制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没有宗法制的称呼,只能称为宗法制萌芽时期。
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接任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八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内涵对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周之前,宗法制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没有宗法制的称呼,只能称为宗法制萌芽时期。
夏、商两代的国家最高元首称“帝”。夏朝的帝位由儿子接任,偶尔也有传给兄弟接任的。商朝的帝位大多传给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传给长兄的长子,或传给自己的儿子。公元前八世纪,周武王灭商建周,都于镐京,并改“帝”为“王”。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长子,而且是“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周王朝的这一制度就是“宗法制”,它的内涵对中国姓氏有着直接的关系。宗法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其主要精神为“嫡长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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