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说法中,属于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的有( )。

A.董事会认为必要时B.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一时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A.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B.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一时
C.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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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1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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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E
此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B选项错误,应为三分之二);(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D选项错误,应为10%以上);(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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