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社保问题!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1.天津市有好多公司不给员工上公积金,请问这个是否违反劳动法规?有哪条规定说明了?2.病假和非因工受伤需要长时间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大... 1.天津市有好多公司不给员工上公积金,请问这个是否违反劳动法规?有哪条规定说明了?
2.病假和非因工受伤需要长时间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发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大家看这句话是否合理合法? 有哪条法律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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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1985
2010-09-16 · TA获得超过119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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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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