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跳单”行为是指买受人或者出卖人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委托协议,中介公司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义务,但是买卖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规避支付中介费,绕开中介公司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仍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588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