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夫妻因饿极了偷了同行2份外卖被抓,我觉得不值得同情。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既然能送外卖,肯定是有行动能力、为自己负刑事责任的,光靠送外卖解决两人一天解决温饱问题绝不是问题,况且还可以在送外卖同时还可以做一些兼职。
2. 若真有特殊情况,如二人带有疾病、家里亲人患病等,每日收入除去支出后真的不够二人温饱,也不应该以偷窃而且是对同行下手的方式解决问题,若真要偷,咋不偷自己送的外卖呢?硬要把自己的苦难施加到别人身上,还是有恶意竞争的心理在作祟吧。
3. 还是那句话,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偷就是偷,大部分的走投无路都是自己给自己的托词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