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征信不好,大数据花了,名下有一套按揭房,还能办理二次抵押贷款吗?
不可以,以浙江省为例。
《浙江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抵押人以若干财产设定同一抵押权时,该抵押权不可分割,但抵押贷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设定抵押权时,抵押贷款当事人应对抵押物进行评价。
抵押贷款额度应根据抵押人资信、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作价现额的百分之九十。
扩展资料:
《浙江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抵押物依约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当地保险公司投足额保险。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应为保险事故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享有从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偿还贷款本息的权利,或由抵押人办理保险转让手续,将保险单交由抵押权人保管。在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第二十二条 抵押贷款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占管抵押物,对其占管的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负责,并接受对方的检查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2024-11-11 广告
不可以,以浙江省为例。
《浙江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抵押人以若干财产设定同一抵押权时,该抵押权不可分割,但抵押贷款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设定抵押权时,抵押贷款当事人应对抵押物进行评价。
抵押贷款额度应根据抵押人资信、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情况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作价现额的百分之九十。
扩展资料:
《浙江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十一条 抵押物依约需要保险的,由抵押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当地保险公司投足额保险。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应为保险事故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享有从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偿还贷款本息的权利,或由抵押人办理保险转让手续,将保险单交由抵押权人保管。在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第二十二条 抵押贷款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占管抵押物,对其占管的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负责,并接受对方的检查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浙江省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