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背景:夫妇俩,结婚约6年,有一小男孩,房产一套(祖产,男方名下),购房一套(婚前男方购),小孩名下一套(原祖产拆迁,过户到小孩名下)。平时薪水分开管理。现如离婚,财产如何...
背景:夫妇俩,结婚约6年,有一小男孩,房产一套(祖产,男方名下),购房一套(婚前男方购),小孩名下一套(原祖产拆迁,过户到小孩名下)。平时薪水分开管理。
现如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婚姻期间卖房一套,该房系男方婚前购买,是否需要分割?
2、所谓薪水分开管理,是指各人收入从未合并,一般男方负担家庭生活,包括水电煤气费、小孩教育费、家庭大件开支都;女方收入主要是个人衣服、小孩的鞋帽衣服、零食、有时的买菜等等。结余各种储蓄。
离婚原因大致可认为是女方责任 展开
现如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婚姻期间卖房一套,该房系男方婚前购买,是否需要分割?
2、所谓薪水分开管理,是指各人收入从未合并,一般男方负担家庭生活,包括水电煤气费、小孩教育费、家庭大件开支都;女方收入主要是个人衣服、小孩的鞋帽衣服、零食、有时的买菜等等。结余各种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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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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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解决。好聚好散,总比见面仇人要好很多。
二、协商不动,再诉诸法律。夫妻财产析产时,注意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男方名下祖产,很明显归男方个人所有。
男方婚前所购房屋,需要看房产证上所有人姓名。一般来说,也是男方所有。
小孩名下祖产拆迁所获房产,既然都在小孩名下了,那已经属于小孩个人所有,监护人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擅动。但是离婚后对小孩抚养的监护人,可以同小孩同住。
所谓薪水分开管理,不知道双方是否同意这个约定。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可以约定归各人所有,但在法律实践中需要拿出书面协议以证明,否则对方可能否认。如果对方否认婚后财产归各人所有,那么只能推定共同所有,薪水总量平均分配。
另外,在家庭生活中,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付出较多义务的个人,可以请求对方给予补偿。
再有,如果是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等等情况,对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婚姻过错方损害赔偿。
更详细的建议去看一下百度百科: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协商不动,再诉诸法律。夫妻财产析产时,注意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男方名下祖产,很明显归男方个人所有。
男方婚前所购房屋,需要看房产证上所有人姓名。一般来说,也是男方所有。
小孩名下祖产拆迁所获房产,既然都在小孩名下了,那已经属于小孩个人所有,监护人非为未成年人利益不得擅动。但是离婚后对小孩抚养的监护人,可以同小孩同住。
所谓薪水分开管理,不知道双方是否同意这个约定。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可以约定归各人所有,但在法律实践中需要拿出书面协议以证明,否则对方可能否认。如果对方否认婚后财产归各人所有,那么只能推定共同所有,薪水总量平均分配。
另外,在家庭生活中,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付出较多义务的个人,可以请求对方给予补偿。
再有,如果是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等等情况,对婚姻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婚姻过错方损害赔偿。
更详细的建议去看一下百度百科: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2019-06-0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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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其中属于孩子的双方都无权要求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两岁以下的话会判给女方;两岁以上不满10岁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10岁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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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房产归男方,小孩一套归小孩,由监护人代为管理。
平时的薪水如果没有书面约定的话还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话得均分。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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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前两套归男方,小孩名下的鬼小孩个人,由其抚养人代为管理。其他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各分得一半,按规定是这样,另外抚养孩子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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