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枪决时,是射击头部还是心脏?
去执行的,出于人道主义,在刑场上为了尽最大化的减少死刑犯被执行死亡之前的痛苦,对死刑犯执行枪决任务时所选择的人体射击位置也做了很多次改正。据老班长们讲述,八十年代初期,针对死刑犯基本上是没有注射死刑这一说的,所以大多针对死刑犯选择的方法是执行枪决。八九十年代中国对死刑犯的处决逐渐的从射击后心位置选择在后脑中心位置,当然也有个别地方执行标准不同,据法医所讲,因为人体只有这个位置在受到重创后才可以使整个人瞬间失去知觉。
在枪响的同时子弹穿过死刑犯的头部的瞬间,人的意识、思想、灵魂包括人的知觉即可都化作了一片空白,所以死刑犯在被执行枪决的的那一刻是没有痛苦的。具体感受无人知晓,所以这些也都是法医所掌握的常识罢了。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适用死刑必须是慎之又慎的事情。死刑只针对极少数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情节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需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和核准后完成许多程序方可执行。
首先,我国的重大犯罪分子太多,有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再者监狱设备不完善,以至于我国不能废除死刑。还有一个目的是威慑一部分不安分的人。执行枪决各省具体形式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执行死刑犯罪刑罚时,由当地或邻地法院警务人员执行,枪决一般从后面开枪,开枪部位一般情况下在头部或者背部靠心脏部位,枪决场地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枪决执行后,通知罪犯家属限时收取尸体。
大多数都是背对着打后脑,不管是打后心还是前胸,心脏动脉破裂后暂时还有意识,临终前痛苦比较大。大脑有很多区域,如果打中大脑的分管疼痛区域,应该就不会感受到疼痛或者没有意识。关键是死的快一点,阵痛期短。
心脏的应该是取消了公审大会和公开枪决之后的事了,这时候枪决犯人都是直接拉刑场或者在监狱的执行场枪决的,应该就是打心脏的,我记得有部电影就是这么枪决犯人的。到了2000年之后,我国就逐步取消了枪决,现在大多数都是执行注射死刑的,这也是为了尊重人权。
死刑也被称为极刑。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我国是少有的还在执行死刑的国家之一。死刑确实可以很好地震慑犯罪分子,将犯罪扼杀在萌芽之中,毕竟面临死亡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铤而走险的。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法主要是枪决和注射死刑,注射死刑较为人道且对行刑人的心理压力较小,因此仍在执行死刑的国家都较为推崇,可以说出司法的一项大进步。
但枪决也并非完全弃用,不少地方仍有在实行,罪犯在如何行刑上只能提出选择,但决定权依旧在法院手中。枪决虽然较为不人道,但是震慑力更强,那死刑犯枪毙时是射击头部还是射击心脏呢?执行警察说出答案。
首先不同时期和不懂地方执行方式是不一样的,早年国内执行死刑的一般都是武警战士。如果是打心脏的再送去枪决前会在捆绑时在背后打个结,执行时只要朝着那个位置开枪就可以打中心脏,一般都是让罪犯跪下背对行刑人,这样既可以减少行刑人的心理压力也可以让罪犯不那么害怕。但是射击心脏时还要考虑犯人心脏是在那边,因为有些特殊人群的心脏是在右边的。
并且如果出现一点偏差就可能导致一枪不能致命,犯人将会承受更大的痛苦,后面需要补枪就等于让犯人受到更多折磨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并且医学生认定的死亡是脑死亡,心脏停止跳动后还有一段时间人是有意识的,难说会不会有痛苦。
而射击头部就显得更加干净利落了,射击头部同样是让犯人跪下背对行刑人,然后顶着后脑开枪。但是射击头部比射击心脏更加残忍,并不像电影中简简单单的穿出脑袋。子弹从后脑射入时只会在后脑留下一个非常圆且小的弹孔,但是高速飞行的子弹在射入人体后会因旋转导致阻力变大,在物理作用下上下左右的摇摆推进,穿出身体时造成的创口会非常恐怖。
对执行人会产生非常大的心理压力,有些时候如果射偏可能会导致犯人没有立即死亡而是在地上挣扎,这样的情况是非常残忍的,一般行刑会是两个人组合,一个行刑完毕之后另一个再顶上去检查罪犯是否已经死亡或者进行补枪,据说有的甚至会用铁棍搅一搅。
一般被“爆头”而死的犯人死状都较为凄惨,因此死后会直接被拉到殡仪馆进行火葬之后再将骨灰交由家属,这样对犯人家属更加人道,否则看到亲人的惨状可能会当场崩溃。现在死刑执行射击心脏会相对较多,主要也是为执行人员和被执行人家属着想。
法律的威严是不可触碰的,切勿以身试法,否则最终痛苦的还是家人。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枪决一直以来都是最高惩罚,当犯罪嫌疑人犯下不可原谅的大罪,就会受到枪决。死刑也一直是震慑一下不法分子的最好手段,但是我们国家对于死刑一直是严之又严,就算当庭宣判犯人死刑,还要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才能执行。而死刑在以前大部分都是通过枪决处理,虽然现在通过其他手段代替,但是并没有完全取缔,那么有的人就会有一个问题,枪决到底是打哪,是打心脏还是脑袋呢?
我们国家出于人道主义,一直希望能够减少死刑犯死前的痛苦,所以对死刑犯的射击部位也进行过多次休整。根据一些老兵所说,在80年代,中国的死刑根本就没有现在的注射死刑,一般都是通过枪决处理。
但是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也有不同的射击方法,在以前执行死刑的一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武警战士,一般都是通过射击心脏的方式来处理,一般会在要执行死刑的犯人身后打一个结,然后执行时朝着打结的位置射击,一般都能直接射中心脏,而且一般是让犯人跪下背对射击者,目的是为了减少射击者的心理压力。同时让罪犯看不到枪口,不那么害怕。
虽然大部分都能一击毙命,但是总有一些人比较特殊,比如心脏在右边等。而且如果射击过程中发生偏差,导致不能一击毙命,可能会让犯人承受巨大的身体痛苦。就算后面补枪等于折磨犯人,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同时就算正中心脏,心脏停止跳动后人还是有一段时间的意识,难免保证不会有痛苦。
而射击头部显得比较干脆,一般都是顶着犯人的后脑勺开枪。但是也有缺陷,比如射击头部比射击心脏更残忍,子弹在后脑处射入时会因为旋转而导致阻力变大,容易造成恐怖的创口,并不像电影中直入直出。所以会对执行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如果发生意外导致犯人没死,犯人会在地上疯狂抽搐。也十分不人道。
两个方法都有自己的缺点,虽然现在枪决已经渐渐被其他死刑手段取代,比如注射死刑,但是有一些地方还在使用。
法律的权威不容任何人触碰,所以不要以身试法,最后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