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枪决时,是射击头部还是心脏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枪决一直以来都是最高惩罚,当犯罪嫌疑人犯下不可原谅的大罪,就会受到枪决。死刑也一直是震慑一下不法分子的最好手段,但是我们国家对于死刑一直是严之又严,就算当庭宣判犯人死刑,还要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才能执行。而死刑在以前大部分都是通过枪决处理,虽然现在通过其他手段代替,但是并没有完全取缔,那么有的人就会有一个问题,枪决到底是打哪,是打心脏还是脑袋呢?
我们国家出于人道主义,一直希望能够减少死刑犯死前的痛苦,所以对死刑犯的射击部位也进行过多次休整。根据一些老兵所说,在80年代,中国的死刑根本就没有现在的注射死刑,一般都是通过枪决处理。
但是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也有不同的射击方法,在以前执行死刑的一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武警战士,一般都是通过射击心脏的方式来处理,一般会在要执行死刑的犯人身后打一个结,然后执行时朝着打结的位置射击,一般都能直接射中心脏,而且一般是让犯人跪下背对射击者,目的是为了减少射击者的心理压力。同时让罪犯看不到枪口,不那么害怕。
虽然大部分都能一击毙命,但是总有一些人比较特殊,比如心脏在右边等。而且如果射击过程中发生偏差,导致不能一击毙命,可能会让犯人承受巨大的身体痛苦。就算后面补枪等于折磨犯人,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同时就算正中心脏,心脏停止跳动后人还是有一段时间的意识,难免保证不会有痛苦。
而射击头部显得比较干脆,一般都是顶着犯人的后脑勺开枪。但是也有缺陷,比如射击头部比射击心脏更残忍,子弹在后脑处射入时会因为旋转而导致阻力变大,容易造成恐怖的创口,并不像电影中直入直出。所以会对执行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同时如果发生意外导致犯人没死,犯人会在地上疯狂抽搐。也十分不人道。
两个方法都有自己的缺点,虽然现在枪决已经渐渐被其他死刑手段取代,比如注射死刑,但是有一些地方还在使用。
法律的权威不容任何人触碰,所以不要以身试法,最后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和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