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个人所得税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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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密集出台了降低 增值税税率 、部分行业退还 增值税 留抵税额、提高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等税收政策。特别是 个人所得税 提高 个税 起征点,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将会对个人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 工资 、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 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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