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70,奖罚分为30)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主席团、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上报团总支书记,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
(五)、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备注:每个月进行一次汇总。)
(六)、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七)、附考评表。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会干部考核由六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执勤(班)考核”、“早操、团课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情况考核”、“工作(活动)程序考核”。
(一)、思想考核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二)、例会、值勤(班)考核标准: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四下午6点在办公室召开例会。
2、例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1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1分,有事请假者一次扣0.5分;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3、每次例会或值勤必须做好会议记录,方便以后工作。记录要求认真,字体工整、内容详细。如没有会议记录者每次扣0.5分。会议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私自交谈。
4、学生会不管是值勤还是开例会必须配戴胸卡,若发现一次扣1分。
5、凡有事请假者必须将请假条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人员请假,且把假条提前交回办公室,并作以记录。
6、在值勤期间若发现有突击事件没有及时向相关人员上报者一次扣2分。
7、学生会成员及干部晚自习在没有工作的前提下要求必须在本班上不能擅自离开教室(以去工作的名誉),若被发现且没有假条者一次扣5分。
(三)、早操、团课考核及标准:
1、必须按时出操,如果有事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请假,如果在一周内有两次请假视为一次旷操;请假一次扣0.5分,一次旷操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2、团课,每周必须按时去讲,(按所分配的班级,不许私自调换,调换必须通过团总支副书记)则每次扣0.5分,团课的组织及其学生反映占1分,如有事必须提前请假。无故不组织上团课者每次扣2分。(团课内容必须准备充分,且结合实际)
(四)、工作态度的考核及标准:
1、每个干部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分)
2、凡是我系团总支或学生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有按时上交的一次扣5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和活动后一周内交回学生会办公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好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对工作情况不属实者,一次扣2-4分。
6、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5-10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3-5分。
(五)、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2-5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5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5分。
(六)、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5分。
2、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方可不能私自实行。经同意以后在本周内交回计划书,经团总支书记签字以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方可实行,否则酌情扣10-15分。
(七)、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5分。
4、团课、出操、例会或值勤全勤者各加5分。
5、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3分。
6、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3分。
7、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8、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完成较好者加2分。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干部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学生会干部互相评议。
负责人上评:
被测评人的上级负责人对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具体为:干部及主席团的负责人为系部老师)
注:办公室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60分者,上报团总支,高分给与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在团总支备案。
(八)、附则:
1、各部门的考核见该部门的考核制度。
2、本制度实施期间,主席团、办公室、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者加2分。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4、能与广大同学平等相处,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者加2分。
5、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
学生干部按照不同类别分为班干部(包括团支部)、学生会干部(包括校院系各级学生会)、学生科技协会(包括校院各级科协)干部、大自委干部(包括楼栋、勤工助学组织、国旗班、心理联络员)、社团干部(包括各公益性组织)等。
班干部
1、班委成员主要包括:班长、副班长(有的学校分为男女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或劳动委员)、女生委员、心理委员(近年大学里较为常见)等。
2、团支部成员主要包括: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学生会干部
学生会干部主要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学习部、纪律部、劳动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生活部、网络部等)部长、副部长、干事、预备干事等。
学生科技协会干部
学生科技协会干部主要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各部(秘书处、宣传部、论坛部、科技活动部、项目管理部、外联部、家电维修部等)部长、副部长、干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