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堂上犯错,该不该罚站,老师适当的体罚学生合适吗
在现阶段,国家明令禁止老师以任何形式体罚学生,社会各界人士也是举双手赞成。所以即便学生在课堂上犯错,老师也不能体罚学生。但是以教育为目的适当地处罚孩子是可以的,这也是为了让对方更好投入到学习中。所以问题就到了如何界定“体罚 ”和“处罚 ”这两种行为上,在我国相关法律上有对于体罚行为的明确定义,那就是以惩罚孩子为目的,并且造成对方身体或者心理上的痛苦体验,那就可以定义为体罚行为。所以从这点来看,罚站这种教育形式就显得非常微妙了。
如果老师把一个脚步受伤的孩子拉到外面去罚站半个小时,造成孩子身体严重不适,那这毫无以为就是体罚行为。但如果因为学生课堂睡觉,老师让他站起来保持清醒状态听课,那这种形式显然就不属于体罚了。因为它本质不属于惩罚行为,而且当事人也没有身体上的痛苦体验。一般来说只要罚站个十几分钟,老师也会让他回到座位,所以老师做法不存在任何问题。
教育和惩戒必须相辅相成才能有效果,不然课堂纪律难以维持,孩子犯错也难以起到明显震慑作用。老师虽然可以苦口婆心劝诫学生,但因为天性散漫不受管教,他们完全可以不听老师的话,这时适当地采取一些惩罚方式很有必要。但是必须要严守法律底线,不能伤害到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让对方产生明显的身体或者心理上的痛苦体验。
所以老师适当地体罚学生是可以的,只是这里的“体罚”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那个体罚,它是以教育目的,让孩子明白犯错需要承担后果的一种引导方式。其中不存在任何的痛苦,而是以特定行动来弥补孩子所犯的错。所以相信家长和其它人也能够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
首先,也要考虑学生的一个身体条件,身体状况。如果学生本身已经生病了,感冒了或者是发烧了,就要及时就医,而不能让他罚站,或者是在体力方面做一些惩罚。
第二,如果是罚站也不能够挡住其他学生,观看黑板的一个视线,不能够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同时也不能够耽误过多的时间,因为要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课堂上面,而不是说跟学生的斗智斗勇。
第三,不能够用身体去触碰学生,这样子的体罚的话就会非常的严重,而且很容易引起纠纷。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学生,而且他们的身体比较脆弱,不能够过于的接触他们的身体。
最后,要保持老师的威严和他的权威,这个时候要有一定的训诫权。否则的话,学生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讲,然后专门捣蛋,这样子是不利于学习的,也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表现。
我也曾经当过老师,然后当老师的时候有时候也会训诫学生,但是都会掌握一定的尺度。不能够影响学生的一个身体或者是造成一些表面的伤害之类的,身体内部的伤害更加不能够造成。学习不只是学生自己的事情,老子的话也有义务去督促他们,但是不能够过于行使这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