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无故开通增值业务怎么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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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运营商无故开通业务并扣费的,应当按照三倍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消费过程中,联通运营商存在乱扣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损失可以要求联通运营商赔偿,或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以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值业务费是什么
增值业务费用是指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办理的某项除SIM卡以外其他的一些另加的业务,如天气预报、GPRS上网、短信套餐业务等,还有来电显示、彩铃等一些业务。
综上所述,联通运营商无故开通业务并扣费的,应当按照三倍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消费过程中,联通运营商存在乱扣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工商机关投诉,损失可以要求联通运营商赔偿,或者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以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值业务费是什么
增值业务费用是指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办理的某项除SIM卡以外其他的一些另加的业务,如天气预报、GPRS上网、短信套餐业务等,还有来电显示、彩铃等一些业务。
综上所述,联通运营商无故开通业务并扣费的,应当按照三倍赔偿。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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