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被抄家后,女眷如何处理?
抄家在影视剧中多有表现,大概是怎么回事我们都有印象。简单来说就是古代当官的犯了法了,皇帝下令罚没官员的所有财产。财产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死的,比如金银财宝、豪宅良田等等;另外一种是活的,比如家里的妻妾、奴婢等等。不用奇怪,在古代女人就是财产!
死的财产被抄了之后,处理起来很简单,充公。那么活的财产呢,那些个妻妾、奴婢怎么处理?主要有5种办法,最后一种非常凄惨!
第一种,送入教坊司。教坊司是明朝的一个特别机构,其设置的目的就是用来接收被抄家官员的家眷。教坊司是一个美其名曰的名字,它的实质其实就是妓院,当然了也区别一般的妓院,它是官方妓院。被充入教坊司的多半是女眷,并且是长得有些姿色的女眷。平日间她们主要负责宫廷宴席、宫廷接待、宫廷祭祀等等工作。这些工作说起来也是比较体面的了,天天和皇帝大臣们混在一块!但也有不体面的工作,她们还得伺候朝中的大臣,因为她们的身份是官妓。这种伺候就和民间的妓女没有什么区别了。充入教坊司的女眷,结局就是老死!
有一点得说明,教坊司只有京城里边设置得有,假设被抄家的官员不是京官,那么她们的女眷的处理办法和最终结局将是下边三个。
第二种,罚为奴婢。这种是官府接受了被抄家官员的女眷,她们成为了伺候另外一个官老爷的奴婢。大家知道,皇帝有嫔妃还有宫女,官老爷有妻妾还有奴婢,宫女和奴婢在纵向上是对等的一种身份,也就是说她们也是官老爷的女人,只要官老爷高兴,可是随便宠爱其中的某一个。但宠爱之后,她们的身份一般不会提升,永远都是奴婢!
第三种,卖给老财。这种是地主老财也就是有钱人家接受了被抄家官员的女眷。和罚为奴婢一样,卖给老财的女眷也是作为地主老财的奴婢而存在,辛辛苦苦干活以及伺候地主老爷。因为老财不是官家,相对来说女眷到了老财家里会自由一些,假设其中某一个长得比较好看的被老财宠爱了之后,其身份极有可能会改变!但通常的情况下也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卖给老财的都是官家挑剩下的,长得好看的很少!
第四种,卖给妓院。这种是民间的妓院接受了被抄家官员的女眷。相比前三种来讲是最惨的一种。第一种官妓,朝中大臣人员不复杂;第二种官奴,只伺候一家一个主人;第三种私奴,和官奴差不多。而卖给民间的妓院,她们要伺候的人就复杂得太多了,并且伺候的几乎都是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流氓地痞(因为她们的自身条件不好)。在这种环境下,她们极有可能横死,更多的可能是染上某种疾病而死。
第五种,发配宁古塔。到了清朝雍正年间,上边这四种处理被抄家官员女眷的办法基本上都被废弃不用了,取而代之的是发配宁古塔!这是有着“抄家皇帝”之称的雍正想出来的办法,为的是永绝后患。宁古塔在黑龙江省,在当时是苦寒不毛之地。清朝收拾了那里的披甲人部族后,就令他们帮助清朝守御边疆。而发配宁古塔就是把被抄家官员的女眷送去慰劳披甲人部族,一来显示皇恩浩荡,二来永绝后患!
我们在古装电视剧里经常能看到古代的官员被抄家,但是让我们疑惑的是他家里所有的妻妾女眷都不知所终,其实这些女性都会有这三种处置方法:被流放、到别的府邸做下人或者当最底层的乞丐。
第一种处置方法:跟随自己的家主被流放。其实我们看电视剧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官员被降罪,然后全家流放,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毕竟皇帝在位也要本着慈悲为怀的心态,不可能大朝上哪个官员有罪,就直接满门抄斩,这样就等于暴政,很容易失了民心。而且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例律,根据犯的罪状来判刑,这种体制和我们现在的法院差不多,但是最后执行的都是皇帝。像妻妾女眷一般被流放的地方都是比较偏远的地方,这样不仅在路途中就受尽苦难,而且到了那里也很难生存下去。
第二种处置方法:打发到其他的府邸做下人。其实古代的女性地位是很低的,一般能当上妻妾的都是娇生惯养的女性,如果去别的府邸当下人的话自己心里会有很大的落差,而且别人也会说一些闲言碎语,很容易给自己增加无形的压力,一般走到这个地步的女性都会选择自行了断,她们没办法逃跑,毕竟这是皇帝下的圣旨。如果是其他的婢女还好,但是她们的等级还会继续下降,一般在主院伺候的婢女都会直接打发到厨房或者是茅房,这样的活又苦又累,而且还会被其它的婢女欺负。
第三种处置方法:直接下旨当乞丐。如果家主犯的罪很大的话可能直接砍头示众了,但是有的家主府里的女眷太多就没办法全部砍头,所以皇帝就会直接下令让她们一辈子乞讨,这种生活远比直接砍头更痛苦。
历史上被抄家的大臣,家中必定会有很多的妻妾奴婢,她们往往不是被处死,就是被流放边疆,或者被变卖到妓院,还有很多人,自知生活无望选择自杀,几乎没有好下场。
如果君主还不算暴虐,她们逃过了砍头,那最好的情况就是被驱逐出去自生自灭,可以投靠亲戚,也可以自己找活干。如果削去官籍,贬为奴仆,那就是商品任人挑选了,长的好的被有钱人买去当小妾,长得一般的就买去当奴婢,也是听天由命的一种活法。
流放边疆是比较严重的惩罚,等于让你生不如死,边疆苦寒,很多弱女子带着枷锁,又被看管官兵百般凌辱,往往没有到目的地就惨死了,而到了那边,就是军妓,清朝时候流放女子伺候的对象是披甲人,士兵里面最下等的兵种,他们没有人性,会将不满肆意发泄上这些可怜的女子身上,估计也活不了多久。
沦为官妓,唐朝时期就有这种专门伺候朝廷命官的官妓,她们大多出身良好,琴棋书画都拿手,曾经就是富家小姐,这也是她们继续回到上层阶级的一种方式,如果命好再被官员看中,也能过上好日子。比如宋朝的严蕊,本是台州的一个官妓,但是唐仲友很宠爱她,她便骄横跋扈,经常利用这层关系贪赃枉法,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虽然说一人做错一人受罪,不应该让家人和他人牵连,但古代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情况也很常见,之所以要连坐,要贬为奴籍,就是要这个官员心里有数,为了家人保持清醒,严于律己,不要犯重罪吧!
这些女眷的去处有些还不如直接被砍头来得痛快,其中最好的结果可能就是流放边疆,有些犯的罪比较大的就会被充当军妓,生不如死。
古代都是讲究连坐的,所以说一人犯法九族都会受到惩罚。因此有些官员犯了罪之后,他们的女眷也是难逃其责的。其中最为常见的女眷的处理方法就是流放边疆。虽然说流放的时候是和家人在一起的,但是一般流放的地区都是环境非常恶劣的,并且这些女眷本来就是身娇体弱,流放的路途又会受到官兵虐待,吃不饱穿不暖。所以有很大一部分的人根本到不了边疆就已经命丧黄泉了。
第二种就是沦为官奴。这些被抄家的女眷沦为奴隶后,都会由官府明码标价进行贩卖。而且她们属于是罪奴,有些朝代还会在她们身上留下烙印,代表她们是戴罪之身。这些人一些会被卖去大户人家当奴仆,干着伺候人的生活。这样虽然艰苦但已经不错了。最为凄惨的是那些长得好看的家眷,很有可能会被卖去妓院。明代就存在这样的官方妓院——教坊司,她们多是表演性质的任务。
其中这些被抄家的官员的女眷最为害怕的一种处罚也是最没有人道的一种就是沦为军妓。这些被送去做军妓的女子们大多都过得生不如死,没有任何尊严。因此很多的被送去的女眷大多都选择了自我了结。明朝时期方孝孺的女眷们都是受不了这种屈辱,纷纷选择投河自尽了。
总的来说,我认为这种被连坐的女眷们实际上都是非常无辜的,但是当时的政策如此也无可奈何。
一般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就是赶出宅院,自谋出路,第二种就是贩卖为官奴,第三张就是沦为官妓。
古代官员被罚抄家之后,会没收全部财产,而后宅女子在古人眼里看来也是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是罪行较轻的,那么家眷自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女眷的父母兄弟愿意的话,就会把自己女儿或者妹妹接回去。这种情况下,部分女子应该还好,虽然回去处境还不知道怎么样,但是起码不会流落街头。而有些小妾或者是女仆就会流落街头,因为古代女眷平时大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她们面临的处境其实也就极其不好。
第二种就是沦为官奴。会被分配或者是买卖到其他家庭中去。平时养尊处优的太太小姐们,突然一日跌落高台,心理上肯定是难易接受。不过,要是纯粹的当奴婢还好,就是怕遇到不太好的人家,处境就极其危险了。
第三种就是沦为官妓。唐宋时期就是直接叫“官妓”了,到了明朝改名叫“教坊司”,在明朝以前,官妓是只能提供给官员们免费侍奉的。这种情况下,不少的女眷在监狱的时候就直接自我了断了。毕竟以后的日子对那些女眷来说太难熬了。
其实不论哪种情况,都会遇到无法预测的情况。在那样的环境下,女子没有什么自保的资本和能力,等待等待她们的也许就是地狱般地折磨。毕竟,那时候的女眷已经等同于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