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一方强行发生关系,是否侵犯到另一方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第13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可知,夫妻结婚后一方强行发生关系,是侵犯到了另一方的权利的。
01.如果不是主观意愿,是强行发生关系的,是强迫,是伤害。记得看过一个协调矛盾类的节目,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作为嘉宾参加的,两方吵的不可开交,水火不容。经了解,男方和女方结婚多年,因性格不合后分居,但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经女方表述,在分居期间,男方总是找上门来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现在就是想要和男方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想要协调。节目组中的律师说,只要不是自愿的,男方就涉及到了违法犯罪。
02.结亩迅孙婚或者不结婚,都是强迫,那就是违法犯罪。因为有人会说,两个人既然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就是合法的夫妻,合法夫妻做正常的事情又怎么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呢?其实这就和婚姻法第13条中的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有关系了。
平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两方的任何意愿都应该是自愿的,不管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两人的孩子,又或是各自对对方的感情,都应该是平等的,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就比如发生关系这件事,男方强迫女方的前提是,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这和侵犯了女方个人拥有的平等权利,这让女方的心理受到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男方就是违法犯罪!
结婚和不结婚只是两人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有些东西从个人变成了共有,比如婚后财产等。但两方之间的平等关系并未改变,男方应当尊重女方,女方也同样应当尊重男方。如果不尊重,就出现了问题,即使是合法的婚姻,也不能掩盖非法性的行为。
婚内强行发生关系,也不只是发生在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还存在女方强行与男方发生关系昌中的情况,但往往女方不会构成犯罪。或许有人觉得不公平之类,其实不然。本来女性就属于弱势群体,大多数女性的体力和各方面素质都较男性差一些,想要强行发生关系迅链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关于男女平等类的法律条文中的约束,其实还是偏向于女性稍微多一些的。
所以不管是婚内还是未婚的女性,都要时刻保护好自己,尤其是独居女性更是要加强注意。如果有必要的话,就一定不要因为面子类的问题想要和平解决,那只能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也能让家人安心。
夫妻结婚后具有平等的关系,也有相互扶持的义务,而在乎培关于性生活的这件事上,按道理来说理应尊重双方各自的选择。如果一方拒绝行房,而另一方强行发生关系,是否侵犯到一方的权利?
答案当然是是的,婚内的咐敏强行性行为是属于强奸的范畴的。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个条文所规定的强奸罪的描述中,并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性行为不构成本罪或者夫妻这间的强制性行为不以本罪论处等等但书的例外规定。
从罪刑法定的角度出发,结合犯罪的基本特征和犯罪的构成要件,“婚内强奸”还不构成犯罪。从目前中国的司法实践来看,也是如此。“婚内强奸”行为并没有在刑法的法条中规定,如果定罪,不符合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和人权保护。
同时,“婚内”行为虽然具有侵犯女性性羞耻心理的特征,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并没有达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有罪类推的具体要求,在目前立法状况下,应按照无罪处理。最后,岁简唯“婚内强奸”也没有犯罪构成要件的该当性。
婚内强奸,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婚内强奸现象的发生率在逐年增长,法院受理的婚内强奸案件也越来越多。然而,无论是现行法律的规制还是理论制度的研究,在我国还都不完善,争议颇多。由于具体情况的不同,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判决也是各有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