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家思想与罗马法有何相同点和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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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1、形成背景相同,都是在奴隶制基础上形成的思想,都体现了人民对于平等的追求。2、思想内容与法家相同都是主张通过法律治理国家。3、体现了人民的重要性,以人为本,民贵君轻的思想。
不同点:1、春秋战国的思想主要是以如何治理人民为主,而罗马法主要是维护人民的私有财产。2、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并没有得到当时朝代的推崇以及重视,并最终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而罗马法则形成了法律效益,并且贵族和人民都遵从法律。3、思想核心不同,春秋战国的思想主要是为君王统治服务的,而罗马法则是为人民争取权利和义务。
主要是4大学派:儒家、道家、墨家、法家
儒家: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代表作:上面三个人的名字加书名号
主要思想: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
代表作:《道德经(老子)》、《庄子》
主
要思想: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
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
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
代表作:《墨子》
主要思想: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
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这是战国的了)
代表作:《韩非子》
主要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其中最具代表的是《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中体现了古希腊及西方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这种
“法治”,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应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而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又对
这种法治的核心民主作了阐述:“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可是人民……是指一个人群因服从共同的正义的法律和享受共同的利益造成的整体结合。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
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
这种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的条文中,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自由民在“私法”范围上平等,主要体现在契约缔结及财产私有的一些条款上;二是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
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三是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不同点:1、春秋战国的思想主要是以如何治理人民为主,而罗马法主要是维护人民的私有财产。2、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并没有得到当时朝代的推崇以及重视,并最终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而罗马法则形成了法律效益,并且贵族和人民都遵从法律。3、思想核心不同,春秋战国的思想主要是为君王统治服务的,而罗马法则是为人民争取权利和义务。
主要是4大学派:儒家、道家、墨家、法家
儒家:
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代表作:上面三个人的名字加书名号
主要思想: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道家:
代表人物:老子、庄子
代表作:《道德经(老子)》、《庄子》
主
要思想: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
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
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墨家:
代表人物:墨子
代表作:《墨子》
主要思想: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
法家:
代表人物:韩非、李斯(这是战国的了)
代表作:《韩非子》
主要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存在于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习惯法在内。也包括公元7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其中最具代表的是《十二铜表法》
《十二铜表法》中体现了古希腊及西方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这种
“法治”,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应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而西塞罗在其《论共和国》中又对
这种法治的核心民主作了阐述:“国家是人民的事业。可是人民……是指一个人群因服从共同的正义的法律和享受共同的利益造成的整体结合。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
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
这种法治观,表现在《十二铜表法》的条文中,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自由民在“私法”范围上平等,主要体现在契约缔结及财产私有的一些条款上;二是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量
刑定罪都有章可循;三是体现了一定的奴隶制民主,如规定“以后凡人民会议的所有决定都应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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