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
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食品生产加工厂,加工罐装玉米粒。加工完毕,食品厂向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本月内甲企业将收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收回的玉米罐头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销售已使用5年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销售额50000元,设备账面原值45000元,已提折旧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加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1)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展开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食品生产加工厂,加工罐装玉米粒。加工完毕,食品厂向甲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本月内甲企业将收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认证,收回的玉米罐头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000元,取得运输企业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000元、增值税税额76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000元、增值税税额27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50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650元);
(4)销售已使用5年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销售额50000元,设备账面原值45000元,已提折旧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中加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业务(1)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1)计算业务(1)中加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
1)受托方销项税额(应交纳增值税额)=5100元
(2)计算业务(1)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玉米进项税额=120000*13%=15600 元
2)委托价格进项税额=5100元
3)运输发票进项税额=12000*7%=840元
4)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5)应纳增值税额=44200-15600-5100-840=22660元。
(3)计算业务(2)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购进货物进项税额=76500元
2)运费进项税额=22500*7%=1575元
3)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4)进项税额转出=(76500+1575)*20%=15615元。
应纳增值税额=85000+15615-76500-1575=22540元
(4)计算业务(3)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货物进项税额=27200元
2)销项税额=171000*(1+10%)*17%=13277元
3)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7709.5+350=8059.50元
4)应纳增值税=27200+8059.5-13277=21982.50元。
(5)计算业务(4)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1)应纳增值税=50000/(1+4%)*4%/2=961.54元。
共同探讨,可以交流!
1)受托方销项税额(应交纳增值税额)=5100元
(2)计算业务(1)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玉米进项税额=120000*13%=15600 元
2)委托价格进项税额=5100元
3)运输发票进项税额=12000*7%=840元
4)销项税额=260000*17%=44200
5)应纳增值税额=44200-15600-5100-840=22660元。
(3)计算业务(2)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购进货物进项税额=76500元
2)运费进项税额=22500*7%=1575元
3)销项税额=585000/1.17*17%=85000元。
4)进项税额转出=(76500+1575)*20%=15615元。
应纳增值税额=85000+15615-76500-1575=22540元
(4)计算业务(3)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1)货物进项税额=27200元
2)销项税额=171000*(1+10%)*17%=13277元
3)进项税额转出=(50000-4650)*17%+4650/(1-7%)*7%=7709.5+350=8059.50元
4)应纳增值税=27200+8059.5-13277=21982.50元。
(5)计算业务(4)中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1)应纳增值税=50000/(1+4%)*4%/2=961.54元。
共同探讨,可以交流!
展开全部
答:(1)加工厂应纳增值税=30000*17%=5100元
(2)甲企业应纳增值税=260000*17%-120000*13%-12000*7%-5100=22660元
(3)甲企业应纳增值税=585000/(1+17%)*17%-76500*80%-22500*7%*80%=22540
(4)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71000*17%+4650*7%+(50000-4650)*17%-27200=9905
(5)甲企业应纳增值税=50000/(1+4%)*4%*50%=961.54
个人认为!
(2)甲企业应纳增值税=260000*17%-120000*13%-12000*7%-5100=22660元
(3)甲企业应纳增值税=585000/(1+17%)*17%-76500*80%-22500*7%*80%=22540
(4)甲企业应纳增值税=171000*17%+4650*7%+(50000-4650)*17%-27200=9905
(5)甲企业应纳增值税=50000/(1+4%)*4%*50%=961.54
个人认为!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87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