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代数 证明 adj(AB)=adj(B)adj(A)

证明adj(AB)=adj(B)adj(A)第一种情况,A,B都可逆第二种情况,A,B都不可逆... 证明 adj(AB)=adj(B)adj(A)

第一种情况, A,B都可逆

第二种情况,A, B都不可逆
展开
 我来答
百度网友07db78f
2013-09-22
知道答主
回答量:23
采纳率:0%
帮助的人:5.6万
展开全部
对于伴随阵,实数域/复数域上比较简洁的证明是
1)若A和B都可逆,利用adj(A)=det(A)*A^{-1}即可。
2)若A或B不可逆,考察F(s,t)=adj[(A+sI)(B+tI)]-adj(B+tI)adj(A+sI),F(s,t)是二元连续(向量值)函数,令(s,t)->(0,0)即得F=0。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