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小产权,还是大产权,有区别吗,
安置房是指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也就是说由于城市建设、房产开发等原因不得不将现有的房子进行拆迁,而安置给则是给这些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具有产权。安置房一类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具有较大风险,因为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较多没有取得产权证,不符合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按照《物权法》规定,安置房在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就算是签订了买卖合同。
安置房既不是小产权,也不是大产权房(商品房)。
1.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是可以上市进行自由交易的房屋;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不得自由交易,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
(2)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3)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该种房屋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
(4)对于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法律风险,购买出卖人未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具有较大法律风险。因小产权房无法取得房产证,购房者仅能通过购房协议取得房屋使用权,而无法取得房屋权,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故购买小产权房存在极大法律风险。
2.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土地性质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2)产权区别
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 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交易限制
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4)房屋质量
商品房的房屋价格是随市场波动的,质量越好的而房屋越受到大家的欢迎,开发商在房屋的质量上一般不会作假,但是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察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5)享受的权利
商品房是完整的产权,享有该房屋的所属权包括占有、使用、 处分的权利。业主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所以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置房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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