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具体是指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什么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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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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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
  秦统一后,建立了一套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西汉建立后,承袭秦制,虽略有所改,但在汉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体制,基本上没有突破秦代模式。故有“汉承秦制”之说。

  秦统一后,建立了一套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其主要职官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长,其职责是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务。所谓“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负责管理军事,“金印紫绶,掌武事”,“为百官之长”。御史大夫,其位次略次于丞相,是丞相的辅佐。《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紫绶,掌副丞相。”在秦代,掌司法是御史大夫的主要职掌。御史大夫并不受制于丞相,而是直接受命于皇帝。
  西汉建立后,承袭秦制,虽略有所改,但在汉武帝以前的中央行政体制,基本上没有突破秦代模式。故有“汉承秦制”之说。只是在汉武帝时,中央官制出现了内朝与外朝的划分,皇权也进一步集中。
  秦朝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郡县制。《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皆为郡县……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后又在今河套地区建九原郡,在两广地区设南海、桂林、象郡三郡,共四十郡。郡下设县,《汉书·百官公卿表》“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郡的最高行政长官为郡守。秦统一全国后,各郡均设守以掌其民。《汉书·百官公卿表》曰:“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县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县令、长。《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县制在秦代以基本定型,并成为我国两千年来帝制社会一种固定的地方行政区划。
  汉朝建立后,实行郡国并行制。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分化项羽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经分封了一些“异姓王”。后来,他们的力量过大,威胁中央集权,刘邦便借故一一翦除。但在诛灭“异姓王”后,刘邦“惩戒亡秦孤立之败”,又陆续分封自己的子侄为王,共封了楚、齐、梁、赵、燕、代、吴、淮南、淮阴等九国。当时九个诸侯王的封地包括了原东方六国的领土,只留下原秦国的旧土十五郡由中央直辖,并仍划分为郡、县两级。这种王国与郡县并存的体制,被称为“郡国并行制”。
本因房a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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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权制度和郡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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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袁侃历史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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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汉承秦制,郡国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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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9-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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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分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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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ka86
2018-12-20 · TA获得超过94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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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承秦之制,并立郡县,主有专己之威,臣无百年之柄。”然而那只是班彪对隗嚣说的,汉朝官方原文并未说过汉承秦制。灭秦的乃是楚人,刘邦之前是项羽,楚人行楚制,郡县制和分封制都是传承于楚国。秦朝实行的是郡县制无分封制,而郡县制却是楚国创造的。汉朝创造了州郡县制度,先是州刺史后有州牧,同时采用分封制。
秦朝改宰相为丞相,建立以丞相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丞相权力极大。汉朝约束丞相权力,汉武帝时的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丞相职权逐渐转移到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则由司徒、司空、太尉共同执政。值得一提的是,汉朝末期两次采用丞相制,两次都被篡政发生暴乱,秦朝丞相制不是什么好制度,篡权倾向严重。
秦朝设立御史监察制,刘邦在位时未采用,刘盈吕氏当权时恢复了监御史制。刘邦的儿子也就是汉文帝刘恒,他发现监御史对郡守县丞等包庇纵容相互勾结,制度不利,故设立新的地方监察制度,之后逐渐发展为汉武帝时的州刺史制。
秦法自晋国《法经》而来,刘邦约法三章废除秦法,萧何增为九章,汉书刑法志原文是“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刑”并不是你说的汉承秦制。
秦法删增修改晋国《法经》,本质是为了适配奴隶制的政治法令。秦法到汉法是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变,秦汉法制大有不同。
首先秦朝统一文字为小篆,小篆字体和我们现在的汉字差异很大,汉朝的隶书字体才和我们相近。

秦法确实严苛甚至是残暴的,晋国的叔向在抨击郑国子产《铸刑书》是夏朝《禹刑》的时候肯定不会想到晋国之后的《法经》和继承了其后的更残暴的秦法。周代的法、战国诸侯的法和秦法是按顺序更为严苛的对比。
汉朝初立时刘邦在位仅几年,法令其实只有一句,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田税则恢复到周代时的十税一,后来又改为十五税一。
吕氏乱国平息之后,汉文帝大幅删改秦法内容后,实行的法制比法经的严苛度更轻,约略达到了周代法的程度甚至更轻。在田税方面,文帝也实施了三十税一的仁政,比周代十税一轻不少。战国时田税其实在周代基础上加倍了,秦国更甚,睡虎地竹简上有人故意隐没了这方面内容。有儒狗攻击汉文帝把斩右趾改为弃市,但原文却是“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意思是复罪并罚方为弃市。
刘恒的儿子也就是景帝,景帝年轻时个性不好,不过行政依旧延续了文帝的仁政。并且在此基础上删改量法更轻了,景帝其他方面虽然做的并不好,但是景帝的法改其实是中国历史上最值得称道的一次。景帝的儿子汉武帝后期行使儒术,自此和之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渐行渐远。
我们必须正视的是,汉朝行使的仁政仅是相对于古代而言,但放在现代对比,依旧算是负担稍重的法制。汉朝法已经如此,更别提战国的法和更为严苛的秦法了。
当权者制定法令时,应该慎之又慎。虽然现在出现了鼓吹秦法的势头,但那并不是正常的人民所盼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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