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条件:
(一)有关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破格申报等条件按照《评审条件》和《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申报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硬性要求。
但外语和计算机知识仍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和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工具,各单位要继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需求,通过自学、辅导、考试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强学习,注重实用性,更好的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参加2018年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应参加“一带一路”倡议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两门课程的学习并提供合格证明,以前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不要求提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桂财会〔2014〕54号)的规定,申报人应完成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办理确认登记。
扩展资料:
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办法:
1、各单位(部门)应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申报人申报情况或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
2、各单位(部门)应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在审议推荐前组织面试答辩,在审议答辩的基础上,确定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
3、对学历证书的审核要求。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予以确认并加盖档案专用章;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各级评审会负责审核认证;从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各市县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设区市会计系列职改办审核、设区市职改部门确认同意,由设区市职改部门统一汇总生成电子材料,报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
5、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事厅 辽宁省财政厅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需要,完善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机制,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5]4号)精神,2005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一、 评审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高级会计师;离退休后仍在辽宁从事会计工作的高级会计师也可参加评审,取得资格后,不作为享受原单位工资及其它一切待遇的依据。
二、 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积极为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会计专业(含经济、统计、审计等相近专业)毕业,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满五年以上人员。
2、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以下学历)和资历(任高级会计师满三年,不满五年),但在担任高级会计师工作期间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人员可以破格申报参加评审。
(三)专业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会计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了解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级本专业学科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理论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四)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
1、主持一个以上大中型企业或市(厅)级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在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主持或起草设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成本管理、会计信息等规章制度,做出突出贡献(须提供相关材料);
2、为大型技改项目、基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编制可行性报告,获得政府批准,投资回报率较高(须提供相关材料);
3、了解和掌握国内外会计工作动态,制定对策,解决会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须提供相关材料)。
(五)业绩成果要求
担任高级会计师以来,工作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过本专业的研究或开发方向,完成国家或省下达的会计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调研成果一等奖;
2、参与国家财政部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问题研究,取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重要成果并受到嘉奖;
3、主持或参与研究企业、事业单位改革经营机制,推行现代会计管理方法,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获得省(部)级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
4、会同经济、工程、科研部门进行工程经济项目课题研究,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5、破格晋升人员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
6、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等级内额定人员)以上奖励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晋升。
(六)论文和著作要求
撰写下列论文、著作之一者:
1、在国家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会计或相近专业论文三篇以上(第一作者至少二篇),或在省级学术、技术刊物发表会计或相近专业论文五篇以上(第一作者至少三篇);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计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三篇以上(主稿至少二篇),或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计或相近专业论文五篇以上(主稿至少三篇);
3、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省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二十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4、正式出版过十万字以上会计或相近专业的专著或译著。
(七)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申报评审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须提供外语A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高级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者按相关政策掌握。
三、 申报和评审程序
1、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委员会由省人事厅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由省内同行专家组成。
2、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采取量化赋分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参评人员答辩时间为二十分钟,答辩题目在提交的论文中产生。
3、申报评审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人员需提供论文或会计著作、译著原件,提供证明学历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收卷审核后退还),同时填写《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审核表》一式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它二份放在材料袋中。
4、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程序与高级会计师的申报评审程序相同。
五、其他要求
1、各市和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实行公示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2]13号)精神,在推荐、评审和公布通过评审人员名单时要进行公示。
2、2005年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的评审时间定于8月份,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务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照片报送到省人事厅,申报人员在20人以上的地区和部门在报送材料同时要报软盘。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