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的回忆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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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的回忆是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1911—1979年)同志在1943年写的,是纪念自己的父亲被害十六周年时所作的文章。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6年前的回忆分段,供大家阅读!
课文分为五个大段,分别为:1、回忆;2、被捕前;2、被捕时;3、被审时(在法庭上);4、被害后。
第一段(第一自然段)讲1927年4月28日是父亲的被难日.
第二段(从“那年春天一到“母亲只好不再说什么了”.)讲被捕前父亲工作的情形.
第三段(从“可怕的一天果然来了”到“我们被关在女拘留所里.)写父亲被捕的情形.
第四段(从“十几天过去了”到“想不到这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讲在法庭上父亲与敌人作斗争.
第五段(从“28日黄昏”到结束.),写父亲被害之后的情形.
本文通过对李大钊被捕前到被捕后的回忆,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时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除开头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时、法庭上、被害后的顺序来叙述的。
29也是包括在法庭里面的,29是说离开拘留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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