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其他事项
(一)关于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1.重点建设项目管理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做好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2.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问题。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前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后期;初步设计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概算方案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审批。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二)关于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问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工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布局和异地建设费的收取管理,参与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
(三)关于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问题。凡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筹集管理工程资金的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凡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筹集管理工程资金的项目,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
(四)关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问题。全市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建设部门负责;规划审批工作,由规划部门负责;城区内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
(五)关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市规划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