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法的计算题
某化妆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10发生生产经营业务。(1)当月销售化妆品1700万元,销售护肤护发用品1300万元。转让专利权和知识专用技术各一项,合计取得收...
某化妆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10发生生产经营业务。
(1)当月销售化妆品1700万元,销售护肤护发用品1300万元。转让专利权和知识专用技术各一项,合计取得收入120万元。
(2)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750万元,税额750*17%,外购原材料支付运费7万元,装卸费1万元,建设基金3万元
(3)外购已经纳税化妆品1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其中140万元用于继续生产应税化装品,委托加工护肤护发用品440万元,支付加工费44万元,收回其中5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护肤护发产品,另外50%经加工后出售,取得销售额260万元
(4)将新研制的化妆品提供给本企业的职工使用,收取费用2000元。该新产品研制成本为7000万元,无同类产品出售
(5)取得护肤护发包装物押金13万元,09年收取化妆品押金21.4万元 未收取 企业对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消费税率:化妆品30%。护肤护发品8%)
求其中的各小题的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 展开
(1)当月销售化妆品1700万元,销售护肤护发用品1300万元。转让专利权和知识专用技术各一项,合计取得收入120万元。
(2)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750万元,税额750*17%,外购原材料支付运费7万元,装卸费1万元,建设基金3万元
(3)外购已经纳税化妆品18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将其中140万元用于继续生产应税化装品,委托加工护肤护发用品440万元,支付加工费44万元,收回其中5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护肤护发产品,另外50%经加工后出售,取得销售额260万元
(4)将新研制的化妆品提供给本企业的职工使用,收取费用2000元。该新产品研制成本为7000万元,无同类产品出售
(5)取得护肤护发包装物押金13万元,09年收取化妆品押金21.4万元 未收取 企业对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消费税率:化妆品30%。护肤护发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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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1300)*17%=510万元
消费税=1700*30%+1300*8%=614万元
营业税=120*5%=6万元
(2)增值税进项税额=750*17%+(7+3)*7%=128.2万元
(3)增值税进项税额=180*17%=30.6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60*17%=44.2万元
消费税=260*8%+(440+44)/(1-8%)*8%*50%=41.84万元
(4)组成计税价格=7000*(1+5%)/(1-30%)=105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500*17%=1785万元
消费税=10500*30%=3150万元
(5)增值税销项税额=21.4/(1+17%)*17%=3.11万元
消费税=21.4/(1+17%)*8%=1.46万元
消费税=1700*30%+1300*8%=614万元
营业税=120*5%=6万元
(2)增值税进项税额=750*17%+(7+3)*7%=128.2万元
(3)增值税进项税额=180*17%=30.6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60*17%=44.2万元
消费税=260*8%+(440+44)/(1-8%)*8%*50%=41.84万元
(4)组成计税价格=7000*(1+5%)/(1-30%)=10500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500*17%=1785万元
消费税=10500*30%=3150万元
(5)增值税销项税额=21.4/(1+17%)*17%=3.11万元
消费税=21.4/(1+17%)*8%=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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