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计算题?
1.某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1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含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492万元,取得国债...
1.某机械制造企业2008年产品销售收入3 000万元,销售成本1 5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2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含广告费100万元),管理费用492万元,取得国债利息6万元,营业外支出10.5万元,系违反购销合同被供货方处以的违约罚款。
要求:(1)计算该企业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3)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展开
要求:(1)计算该企业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
(3)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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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利润=3 000+6-1 500-12-200-492-10.5=791.5万元
(2)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15%。
广告费限额=3 000×15%=450万元,因为100万元<450万元,因此广告费没有超支。
(3)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 000-1 500-12-200-492-10.5=785.5万元
(4)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785.5×25%=196.38万元
(2)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15%。
广告费限额=3 000×15%=450万元,因为100万元<450万元,因此广告费没有超支。
(3)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 000-1 500-12-200-492-10.5=785.5万元
(4)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785.5×25%=196.38万元
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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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1、会计利润=3 000+6-1 500-12-200-492-10.5=791.5万元
(2)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15%。
(3)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 000-1 500-12-200-492-10.5=785.5万元
没有超支。(4)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785.5×25%=196.38万元
(2)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为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机械制造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15%。
(3)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 000-1 500-12-200-492-10.5=785.5万元
没有超支。(4)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785.5×25%=196.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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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业务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进电脑600台,甲企业销项税45.9万元;
业务5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甲企业进项税30.6万元;
业务6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甲企业销项税:(9.36+2.34)/(1+17%)*17%=1.7 万元;
业务6委托丙公司进行专业加工,甲企业进项税:0.34万元;
甲企业2010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45.9+1.7-30.6-0.34=16.66 万元。
2、
业务1乙公司从再生资源经营单位购进再生物资,乙公司进项税:10*17%+1*7%=1.77万元;
业务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进电脑600台,乙公司进项税:45.9万元;
业务3乙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乙公司可抵扣进项:(30*13%+3*7%)*40%=1.64万元;零售给消费者,乙公司销项税:35.05/(1+17%)*17%=5.09万元;
业务4乙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乙公司销项税:295.35/(1+17%)*17%= 42.91万元;
业务5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乙公司销项税:30.6万元;
业务6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乙公司进项税:(9.36+2.34)/(1+17%)*17%=1.7 万元;
乙公司2010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5.09+ 42.91+30.6-1.77-45.9-1.64-1.7 = 27.59 万元。
计算结果都是保留两位小数的,应该没问题,打字辛苦啊!!!
业务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进电脑600台,甲企业销项税45.9万元;
业务5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甲企业进项税30.6万元;
业务6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甲企业销项税:(9.36+2.34)/(1+17%)*17%=1.7 万元;
业务6委托丙公司进行专业加工,甲企业进项税:0.34万元;
甲企业2010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45.9+1.7-30.6-0.34=16.66 万元。
2、
业务1乙公司从再生资源经营单位购进再生物资,乙公司进项税:10*17%+1*7%=1.77万元;
业务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进电脑600台,乙公司进项税:45.9万元;
业务3乙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乙公司可抵扣进项:(30*13%+3*7%)*40%=1.64万元;零售给消费者,乙公司销项税:35.05/(1+17%)*17%=5.09万元;
业务4乙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乙公司销项税:295.35/(1+17%)*17%= 42.91万元;
业务5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乙公司销项税:30.6万元;
业务6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乙公司进项税:(9.36+2.34)/(1+17%)*17%=1.7 万元;
乙公司2010年3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5.09+ 42.91+30.6-1.77-45.9-1.64-1.7 = 27.59 万元。
计算结果都是保留两位小数的,应该没问题,打字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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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3000-1500-12-200-492+6-10.5=791.5(万元)
- 税前可扣除销售费用200万元
-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92-10.5=785.5(万元)
- 所得税=785.5*0.25=196.38(万元)
=3000-1500-12-200-492+6-10.5=791.5(万元)
- 税前可扣除销售费用200万元
-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92-10.5=785.5(万元)
- 所得税=785.5*0.25=196.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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