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当前我国海洋维权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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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理解海洋权益内涵
何谓海洋权益?一般的理解是国家在认识和利用海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毗连区管制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他国管辖海域的航行权利、行使公海六大自由的权利以及分享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利益等。严格来说,海洋岛屿主权及领海主权在性质上高于一般的海洋权益。但依据“陆地统领海洋”的原则,海洋岛屿主权是主张岛屿领海等管辖海域及其相关权利的基础。因此,维护岛屿主权一般也被视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任务。
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为基干的现代海洋法规定了各国在不同海洋区域的权利和义务,是各国主张海洋权益和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依据。但是《联合国海洋公约》本身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并不排斥、否定一国依据其他国际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如历史性权利。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并不仅限于维护我岛礁主权和我管辖海域的权益,在其他海域,如他国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我国也享有相关的海洋权益。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依法享有在这些海域通航、资源开发、海洋科学研究、维护海上安全等权利和利益,是完全合法的、正当的。
二、正确认识海洋维权形势
岛屿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海洋资源开发争端,在国际海洋事务中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世界上存在60多处海洋岛屿主权争端,多数岛屿主权争端均已存在至少数十年。世界上约需划定的海洋边界约400条,目前已经划定的还不到一半。在我周边国家中,没有任何国家完全解决了海上边界问题。从这个角度说,解决岛礁主权、海洋划界和资源开发争端,并非中国独有的问题。
但是,在世界各大国中,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最严峻,维权任务最繁重。在我周边海域中,南海是世界上海洋权益争端最复杂的海域。近年来,我国岛礁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通道受控制的形势越来越严峻。2012年以来,我国周边海上热点问题此伏彼起。对此,中国采取了系列措施,坚决维护我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国外有人惊呼中国之强硬“超乎预期”,有人将此作为“中国威胁”的新证据。
是中国采取了强硬的立场和措施才导致海洋权益争端加剧、乃至升级吗?不明真相的善意者或罔顾事实的别有用心者似乎觉得这有点道理。但任何站在客观理性立场的公正者都会认识到:中国采取的系列维权措施,基本上是被动反应性的,是对相关国家侵犯我海洋权益的必要的回应和反制。中国从未主动挑起争端,并无意于将争端升级。中国提出并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已有40余年,但中国的诚意并未得到某些国家的积极回应。在主张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比较克制,并未倚强凌弱。相反,倒是某些国家误判形势,视中国的忍让为软弱,不断加大侵犯我海洋权益的力度。
近年来,中国周边海洋权益争端加剧,这是与某些大国的介入分不开的。域外某些大国的所谓“重返亚洲”,或者“再平衡”战略,让中国周边某些国家似乎看到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域外某些大国似真似假的承诺下,在其或强或弱的支持下,周边某些国家加快了争夺海洋权益的步伐。
三、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任务。海洋权益争端的产生和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历史缘由、法律发展、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军事力量、双边关系和国际形势等交织在一起,而且各因素本身也存在程度不等的模糊性和不可预见性。这就决定了应对和处理海洋争端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都是不切实际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据形势发展不断优化相关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使我们的政策和措施兼顾到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我们既要关注我国近海、我国管辖海域的维权问题,也要放眼全球,关注我国在公海、大洋、南北极和其他国家管辖海域的权益问题。除了解决当前的迫切问题,也要有长期的规划,不能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疲于被动应付。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必须“理”与“力”相结合。和平解决海洋争端也必然是一个“说理”的过程。我们必须进行全面的深入的研究,提出系统的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以证明我权利主张的合法性、合理性,赢得国内外的广泛支持。但是,有理并不能自动产生有利的结果,忍让、克制和善意也并不一定能赢得相应的回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还需要不断加强海上力量建设,采取必要的、有力的、有效的反制措施。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不是一场完全的零和博弈。中国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不是谋求不正当的海洋霸权,而是充分尊重各国符合国际法原则的正当海洋权益。在岛礁主权和海域划界争议解决前,中国仍需继续推动落实“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共同开发油气资源,合作开发与保护渔业和其他海洋资源。中国与周边国家仍需加强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环境保护、航行安全、海上生命安全和海上信任措施建立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可以采取的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国家经济建设
从总体上看,要通过大力发展本国经济来提升自身的综合经济实力,一是可以为国家进一步壮大自身的军事力量提供物质基础;二是可以增加我国在东南亚各国的地区影响力。从局部来看,要认真研究我国经济建设对东盟具有制约性的因素,有选择有重点有突破地发展地区性经济,从而增加东盟一些国家在经济建设方面对我国的依赖性,进而增强我国对东盟一些国家的制约能力。
(二)合理开展地缘政治斗争
主要是处理好和东盟内部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东盟十国虽有宪章约束,但内部并非铁板一块,与我国亲疏不一,利益矛盾时有发生。我国需要选准时机与重点,集中力量加强与其中一国或数国的合作,重点争取缅、老、柬。其次,积极谋求和台湾达成谅解,应该积极谋求和台湾联手合作。
(三)提高对南海海岛的控制力度
首先要巩固我国在东沙和西沙的地位。中国南海由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组成。南海问题主要不是东沙和西沙群岛的问题,因此,我国应该首先扎实做好对东沙和西沙群岛的实际控制,其次是加快对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实际控制。
(四)积极准备,以待时机。
目前我国国防战略格局有所调整,我们要立足于能够打赢一场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性战争的思路,加快军事斗争准备,以强大的军事实力抑制对方。要长远打算、积极准备、以待时机。从军事斗争准备来看,由于解决南海问题必须依靠海空军力量,所以,我军建设重点应该是提高航空航天、海空军现代化建设步伐,同时通过灵活措施积极进行军事控制尝试。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这一立场同样适用于南沙群岛。对于我国与周边一些国家围绕南沙问题的争端,我国政府从维护地区稳定的愿望出发,奉行“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主张通过双边途径以和平协商的方式寻求问题的解决。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新思路。针对现在南海的现状,中国提出南海问题是自己的核心利益,提出来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是首先要有能力去保护。目前看来,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和对策没有错,没有失效,没有走到死胡同,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南海争端符合中国最大的国家利益、符合东南亚国家最大区域利益、符合亚太地区和平发展的最大国际利益。总之,南海作为我国国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在各个方面的重要性不允许我们随意忽略,对于南海的主权的维护和管理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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