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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和54既不是是互质数,也不是倍数关系,更不是相邻数。
互质数,即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只有1的非零自然数。例如:2和3,公因数只有1,为互质数;7和11、17和31、75和77是互质数。
倍数关系,即一个整数能够被另一整数整除,这个整数就是另一整数的倍数。例如:15能够被3或5整除,因此15是3的倍数,也是5的倍数。
相邻数,是在从小到大依次排列的自然数中,一个数前面和后面相互邻近的两个数就是该数的相邻数。例如:5的相邻数就是4和6。
扩展资料
互质数具有以下定理:
(1)两个数的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举例:2和3,公因数只有1,为互质数;
(2)多个数的若干个最大公因数只有1的正整数,叫做互质数;
(3)两个不同的质数,为互质数;
(4)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两个不同的质数互质。一个质数和一个合数,这两个数不是倍数关系时互质。不含相同质因数的两个合数互质;
(5)任何相邻的两个数互质;
(6)任取出两个正整数他们互质的概率(最大公约数为一)为6/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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