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有:
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
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
4、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5、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
6、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
(四)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
(六)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
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
4、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5、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
6、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
(四)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
(六)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58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