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个人所得税和实发工资不一样
1、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并不是实发工资?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一般是应发工资,即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扣缴的个税以及其他扣除费用之前的工资。而实发工资是指实际到手的工资,是税后工资,实发工资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个人预缴的个税,如果企业有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还要扣除个人承担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部分等扣除费用。所以,本身个人所得税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基数就不一致。
2、实际到手的金额中存在一些项目无需申报缴纳个税
实务中,企业报销的员工出差差旅费(实报实销),比如飞机票火车票等不属于员工所得,无需申报个税;企业发放的符合规定标准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误餐补助等不属于员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税。由于存在这些项目,使得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员工自己测算的税前工资不一致。
3、企业故意为之,滥用员工信息多列支职工薪金,达到少交税款的目的
实务中,存在一些企业通过员工信息多列支工资薪金支出,增加企业所得税前人员工资扣除金额,偷逃企业所得税;而通过员工信息申报了工资之后,实际并未发放给员工,可能通过某些途径转给老板,使得老板少交一道分红个税。这种处理办法,不管是针对企业还是股东个人,均属于偷逃税款,风险很大,一旦被查,补税,滞纳金以及罚款是在所难免的。但是实务中,确实存在一些企业还通过这种方法虚列员工工资。
对于员工而言,要想弄清楚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和实发工资是否正确,企业有没有通过个人信息虚报工资,就需要了解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
实发工资=个税申报工资(税前工资)-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个人承担的年金部分-扣缴的个税-其他个人承担的费用金额
员工工资条上个人承担的社保,年金,扣缴的个税等扣除项目一般会列示出来,预缴的个税在个人所得税APP上也可以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