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职场「自愿」加班成常态?无节制超长加班现象如何解决?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23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也显示,今年3月,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48.7小时,与去年3月的47.3小时相比增加1.4小时。 展开
职场中的无节制超长加班现象确实存在,并且对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平衡造成负面影响。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以及一些解决方案:
1. 意识与文化:首先,需要加强对无节制超长加班的认识和意识。雇主和员工都应意识到,长期的过度加班对健康和工作效率是有害的。需要培养一种健康的工作文化,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注重工作效率而不是时间的长短。
2. 管理实践:雇主和管理者应该扮演关键角色,确保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分配。这包括设定合理的工作量和目标,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政策,并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员工能够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
3. 弹性工作制度:提供弹性工作制度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例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远程办公或弹性工作周模式,可以让员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时间和工作需求,从而减少长时间加班的需要。
4. 培训和技能提升:提供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应对工作挑战和时间管理。这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加班。
5. 激励与奖励:雇主可以考虑采用激励措施和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在合理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任务。这可以包括奖励出色的绩效、提供额外福利或灵活假期等。
6. 健康和福利支持:提供员工健康和福利支持,包括健康检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压力管理等,以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并提供应对工作压力的帮助和资源。
7. 法律和政策保障: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制定和执行法律和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限制过度加班的现象,并提供相应的维权渠道。
解决无节制超长加班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文化、管理实践、政策法规和个人意识等多个方面。
近日,江苏苏州一公司员工拒绝加班,在公司工作群内回怼领导后被开除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诉说自己的加班经历,有的遭遇隐形加班,有的被强制加班,有的随大流进行无效加班。
公司加班到底多不多,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劳动者又是如何看待加班的?畸形的加班乱象又该如何治理,如何真正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
每周平均加班近15个小时——这是北京一外企职员邓先生的工作经历,如果加上平时周末在家加班的时间,这个工时还要更长一些。
“在工作日,深夜12点前办公室的灯多是亮的,因为一直有人在工作,周末也有同事赶到单位来加班。”邓先生说。
像邓先生这样的加班族不在少数。经过连续多日与北京、湖南、广东等地30多名劳动者沟通发现,近九成职场人或多或少需要加班,近六成职场人平均每天加班超过1小时;且有一半的职场人加班后得不到任何形式的补偿,如加班费、调休等。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23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也显示,今年3月,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48.7小时,与去年3月的47.3小时相比增加1.4小时。
多名业内专家指出,无节制的超时加班与企业管理观念、工作流程设置、工作氛围等因素紧密相关,严重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休息权和健康权,建议将劳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纳入法治社会建设考评体系,倒逼企业守法,同时进一步完善劳动监察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建立科学的认定体系,完善保障休息权的相关立法,加大对企业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处罚力度。
01现象极为普遍但加班费得不到保障
“加班是家常便饭。”在北京某商场从事销售工作的李女士如是说,她和同事通常一个星期只休一天,且只能是周一至周五的某一天,周末不能轻易请假,每天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
“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10点至18点,但实际上通常会超过8个小时。”李女士说,虽然规定18点下班,但经常到了下班时间还有工作没处理完得接着干,有时领导还会占用下班时间临时开会,到家后还会时不时接到客户反馈问题,又要占用休息时间去沟通解决。
在湖南长沙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赵先生同样面临加班问题。他的上班时间是9点至17点,但近些年他几乎没有准点下班过,有时为了工作需要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家。
“有时候加班沦为了一种形式,平时即便工作按时完成了,但是由于其他同事还在工作,自己也不得不留在单位一起加班。”赵先生吐槽道。
“晚下班一两个小时都不能算作加班。”在广东一家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张先生说,自大学毕业以来,他一直从事程序员工作,工资待遇不错,但经常熬夜加班让他头疼。
“公司没有绩效考核,拿固定工资。每个月公司会给每个小组安排任务量,当月就要完成,不然就会扣钱。要想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务量,就必须加班、每天加班。”张先生说,有时小组成员家里有事不得不请假,另外几个人就要顶上,加班到凌晨、周末无休是常态。
经调查发现,在忍受超长工时的企业员工里,不少人是出于“自愿”无偿加班,“加班费”对他们来说是奢望。
“平均每周都要加班10小时左右,全部是‘自愿’,没有加班费。”赵先生介绍,虽然部门领导从没有提出过要求自己加班,但事实上,领导布置的工作量已经远非上班时间内能完成,自己只能“主动”加班,单位自然也不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用。
在赵先生看来,现在是否主动加班已经变成单位评判员工是否努力的标准,因此即使自己很讨厌这样的工作节奏,也不得不忍受。
刘女士自2016年从北京某高校毕业后从事过4个行业,从电商、股票期货到文案撰写、人力资源,没有一份工作是不用加班的。
“这4份工作的加班形式都不太一样,比如文案撰写要求员工每周完成多少篇有效文案,人力资源则要求每个月要与多少家公司建立联系。这些岗位都会通过高绩效来评判工作成果,而这些绩效几乎无法在公司规划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因此大多数加班属于‘自愿’行为,根本不可能拿到加班补贴。”刘女士说。
与赵先生、刘女士不同,在广东某民营企业工作的王女士则称,自己主动加班更多是出于生活所迫。
“我的基本工资只有3000多元,要想拿到更高的工资,就要多干活,公司没有要求加班,但我不得不加班。”王女士说。
有数据显示,像王女士这样主动加班的现象比较普遍。前程无忧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就称,11.1%的受访职场人表示通过勤奋加班获得了升职加薪。
02“加班文化”让人身心俱损
受访的劳动者普遍认为,愈演愈烈的加班文化不仅损害了他们的劳动权益,还使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
“有时加班回到家已经是晚上11点多,睡觉要到12点以后,睡眠时间只有6小时左右。”赵先生无奈地说,经常加班也导致没有时间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一天不如一天。
在北京一家自媒体企业工作的张女士表示,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她平时经常需要加班写文案,并且精神压力很大,睡到自然醒对她来说已经十分“奢侈”。
“干这行,工作压力大,缺乏运动,很多同事的身体状态都不太好,几乎都有职业病。”张女士说,她每次看到“加班过劳死”这样的新闻,都会感到害怕,担心这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自己身上。
此前一份覆盖1500名北上广加班白领的调查报告显示,超过70%的加班者都有便秘、腰酸背痛、四肢无力、精神萎靡、头晕头痛等15种不适症状。只有26%的加班白领做到三餐饮食规律,超过57%的加班白领睡眠不足7小时。
“长期加班会对劳动者产生诸多不良影响,比如导致员工身体疲惫、精神压力过大,甚至引发各种疾病;也会影响员工的家庭生活和社交活动,导致员工缺乏社交支持和情感关怀;还不利于员工工作效率的提高,容易让员工失去对工作的热情,影响职业生涯发展,消耗工作能力和创造力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对于劳动者超时加班问题,他认为亟须引起重视。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强制加班的形式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和依法定工作时间工作的权利。”皮剑龙说。
03加班认定极其复杂救济力量相对薄弱
实际上,近年来有关部门对超时加班问题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从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联合发布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到去年3月份北京、山东、安徽等多地人社部门开展超时加班整治,释放的信号十分明晰:纠偏当前畸形加班文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然而,加班文化为何依然盛行?
皮剑龙分析,一方面是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班的规定难以落实和监督,一些企业仍可以通过隐蔽的方式迫使劳动者加班,同时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面对强势的用人单位,大多数劳动者对加班文化只能选择接受;另一方面,大量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仍存在“以加班为荣”的文化氛围,加班被视为一种奉献精神、责任感、进取心、团队合作等优秀品质的体现。反之,不加班则被认为是懒惰,这部分员工可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认为,劳动者不拒绝加班甚至要求加班可归因于多种因素,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用人单位不合理的工资结构。
“许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资构成,往往表现为基本工资就是法定最低工资,其他部分全部体现为加班工资。如果没有加班,劳动者将仅仅领到最低工资,只能糊口却无法养家。”
沈建峰说,当加班工资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5倍或者2倍的时候,一些劳动者可能会“期待”加班;社会保险缴纳按照基数进行而不是按照实际工资进行,也会导致用人单位倾向于少增加人数,多安排工作,加班因此普遍化;此外,严格的解雇保护制度,导致解雇劳动者比较困难,企业在生产旺季往往并不一定是通过招聘人员解决用工需求,而是通过安排加班来进行。
法律救济力量薄弱也是原因之一。沈建峰认为,按照现行法的规定,劳动争议裁判中,加班的举证责任原则上在劳动者,很多单位可能通过不记考勤的加班、加班审批制度等规避手段导致劳动者无法举证,无法主张加班费。而从行政救济来看,很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并不到位,相对于大量的企业及违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的力量非常薄弱。当违法成本很低或者无成本时,违法就会比较普遍。
“其实我国劳动者并不完全厌恶或者反对加班。勤劳本身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元素,当代劳动创造幸福的奋斗文化也会推动加班的出现。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数据看,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劳动者周工作时间都在46小时左右。很多劳动者反对的可能更多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沈建峰说。
近年来,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惠办理过相当数量以加班为矛盾点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他看来,此类争议的关键就是劳动者加班费用的兑现问题,若能兑现则绝大部分人会为了“饭碗”保持沉默。
04加大违法查处力度
通过这30多名劳动者可以发现,目前治理超时加班仍然存在诸多堵点,比如劳动关系未明确,协商加班与强制加班的界限不易界定等。
在北京从事外卖工作的周先生说,虽然每天在线超过10小时平台就会提醒休息,但为了多劳多得,他仍然早8点出门晚10点回家,“干我们这行不存在加班”。
对此,皮剑龙认为,目前许多新业态就业群体大都没有建立明确的劳动关系,工作时间也没有明确规定,专项检查效果相对较弱,这些都不利于保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劳动权益等合法权益。
采访中,不少劳动者提到,希望通过加班创收改善生活。那么,整治超时加班后还能加班吗?沈建峰认为,法律规定可以协商加班,同时规定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即属于违法行为;企业不能逼迫、暗示员工超时加班,“强制加班是底限问题,加班创收是上限问题,应该区分开来”。
他提出,现行法中加班需征得劳动者和工会同意的规则、加班费规则、加班时间限制规则以及保障上述规则落实的劳动监察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超时加班的问题,并且在实践中确实也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仅靠现有制度还不足以彻底解决超时加班问题。
“治理超时加班本身是个系统工程。首先,需要社会观念的变革,我国普通劳动者往往并不拒绝加班,整个社会也很崇尚奋斗文化;其次,需要纳入经济方面的考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定水平下,对普通劳动者来说挣更多的钱比休息更重要;再次,也需要工时制度的配套制度,比如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制度等的完善。此外,落实劳动基准的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的不足、企业违法成本低,也在导致加班泛滥,这些方面的制度都需要调整。”沈建峰说。
皮剑龙也建议,及时完善保障休息权的相关立法,比如在劳动法中对休息权的内涵以及休息权的范围,作出进一步详细和具体的规定,同时规定劳动主管部门的执法权限、程序手段,并且明确针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手段,丰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加强劳动执法和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和透明度,对侵害劳动者休息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把强迫加班、超时加班作为打击重点,充分落实用人单位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定义务。”皮剑龙说,还要加强法律教育宣传,提高劳动者对休息权重要性和法律维权方式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主动认识到关于加班的相关法律规定,树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他还提出,要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组织可以对企业存在的不合理劳动进行制约,积极同公司领导沟通、商榷,同时鼓励员工及时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
在我看来:
职场“自愿”加班成常态的原因可能有多种,比如团队文化、管理风格、员工个人追求等等。但是无论原因如何,无节制超长加班现象都会严重影响员工身心健康,甚至对公司业务稳定带来潜在威胁。因此,解决加班问题,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
具体分析:
1. 加强管理:公司应该通过规章制度等形式明确禁止无节制的加班,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重视员工身心健康问题,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2. 倡导健康文化:倡导公司内部的健康文化,包括:每日定时锻炼、定期体检、鼓励员工休息,尤其是长时间盯着电脑的职位,要鼓励员工做眼保健操。
3. 提高效率: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避免因为低效率而需要过多的加班来完成任务。
4. 推崇工作和生活分离的理念:公司应该明确告诉员工,工作是为了生活,而不是生活为了工作。每个人在享受工作成就的同时,也要尊重自己的私人时间和假期,劳逸结合才能给员工更好的创造力。
5. 员工个人自我保护:员工应该学会授权和拒绝,不要轻易接受加班,必要时向领导申请调整工作任务或者工作时间表。
延伸补充:
除此之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改变职场文化,强制执行合理的工作时间,推广灵活工作制度等方式来解决职场加班问题。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遏制职场加班的无节制现象。
总之,职场加班现象已成为了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如何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共同努力。
职场自愿加班成为常态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给员工带来了沉重的工作压力,同时也会削弱生产力。无节制超常加班对身体和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长期加班甚至会造成工作和生活的严重失衡,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首先,企业应该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工作时间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不会超过正常的工作小时。这可以通过设定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加班等方式来实现。企业还可以采用智能化工厂技术和自动化办公系统来提高生产力和效率,减少无效的加班。
其次,员工教育和管理也是解决超常加班现象的重要措施。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关于个人健康的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健康生活和间歇性休息的重视,同时通过丰富的员工福利措施、培训机会和职业晋升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幸福感,让员工能够在工作和生活中平衡发展。
最后,社会和政府也有责任解决这一问题,促进企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人力资源,从根本上改变加班文化。
总之,解决职场过度加班问题需要企业、员工、政府、社会多方面的努力。我们希望公众和关键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职场方面解决过度加班的问题,推动健康职场文化的建设。解决职场自愿超时加班成为常态的问题涉及到企业、政府、职工等方面,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通过多种措施进行解决。
1. 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企业应理性分配工作任务,保持合理的工作强度和时长,同时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无效的加班。此外,企业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工作时间制度,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协调好人员调配,留出充足的个人和社交时间。
2. 加强管理和监管力度。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加班的法律法规限制,加强对企业加强劳动监管和处罚。企业也应当设立专门的职务部门,加强对加班时间的查看和管理,建立和持续完善职工健康档案,监测和预防创伤性和长期累积对身心健康的伤害。
3. 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和政府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教育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使员工掌握先进的工作方法、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同时能够在工作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平衡。
4. 加强社会监督和调解。公众、媒体等社会组织应态度明确,推动掀起关注超时加班问题的热潮,为职工制造更适合工作的环境。在职场,各种职业团体和工会组织可协助职工与企业进行沟通,及时调解处理纠纷。同时加强对于职场加班的隐患及解决方案的宣传,提高职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总之,解决超时加班问题需要各行业多方合作,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开人性化、健康、生态的工作环境,仔细研究教育机制,提高职工思想意识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我们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现代化和和谐化,建立健康的工作文化,提升国家社会生产力和整体素质。
职场人来说,不是加班成为习惯,而是加班成为常态、成为无奈。我谈一谈个人看法:
一、加班对于员工个人来说:
不好原因有五:
一是打乱了个人正常的生活、工作节奏,容易使人身心俱疲;
二是正常的休息时间大量减少,造成人的生物钟紊乱,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三是大多数加班工资或补贴偏低,劳动与付出不成正比;
四是有的加班纯粹是义务性质的,白干;
五是难以照顾家庭,给家人带来生活压力。等等。
二、加班对于单位来说:
好原因有四:
一是降低了人力用工成本,减少了经费支出;
二是提高了工作或生产效率,加快了工作进度;
三是达到了企业低成本付出、高收益回报的目的;
四是最大限度的提高了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了生产设备、原料的浪费。
三、从员工个人意愿来说:肯定不愿意加班
一是正常的八小时工作制是员工的普遍希望,正点上下班,按部就班是绝大部分职场人的追求;
二是在正常有限的工作时间内,就可以做好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是很多职场人的愿望;
三是在劳动工作时间内正常的上下班,可以更多的体会到工作的快乐,有益于员工的身心愉悦;
四是因为工作的特殊需要,偶尔的加班,员工还是能够理解和支持的。
四、职场加班原因:多种因素造成的
一是人少事多。特别是在私企,工作岗位不仅仅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是一个萝卜几个坑,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你的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必须加班才行;
二是工作量增加。有的单位上新项目,扩展业务,工作量大幅增加,但是,员工却没有增加,这样就必须加班才行;
三是工作效率低下。有的员工工作能力不足,工作效率不高,也只有加班才行;
四是企业生产必需。有的行业由于生产特点的要求,中间不能停顿,必须常年加班或三班倒才行。
总之,从现阶段来看,很多行业、很多单位都存在加班现象,加班也是职场中的常态。作为一名员工来说,还是要正确看待加班,为了工作,为了生活,该加班时还是要愉快的加班,加班虽苦,最终都会苦尽甘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