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实行什么制度?
分封制
含义:武王把一定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建立诸侯国。
受封的诸侯在境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之后又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通过层层分封,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森严的等级制度:“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权利:诸侯、卿大夫拥有自己封疆内的土地和人民,他们有权实行再分封;受封诸侯拥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权核携力。
义务:诸侯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见述职的义务;卿大夫和士要向上一及承担作战等义务 。
影响: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促进了边远地区的开发,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局限:诸侯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势力的壮大,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含义:宗法制用复习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它的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最突出特点是以学院关系为纽带。
内容:
(1)周王称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封为诸侯。
(2)诸侯的爵位,由嫡长子继承,他们对天子来说是小宗,在自己的领地内是大宗,其他儿子分封为卿大夫。
(3)卿大夫的爵位也是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儿子分封为士,卿大夫对诸侯来说是小宗,在自己的领地内是大宗。
与分封制的哗洞关系:宗法制与分封制具有互为表里的关系。
作用:
(1)宗法制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2)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宗法制:血缘关系维系
井田制
井田制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字意为:因土地划分为许多方块,且形似"井"字形,故曰井田制。实则是周天子京畿之土地制度,有公田私田之分。而周礼中的井田,似乎是理想的土地制度,可行性不强,同时难以考证。"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
礼乐制
礼乐制是维护封建制度的文化制度。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就连如何称呼"死",不同等级的贵族也不一样:
天子,皇上--驾崩
诸侯--薨
卿大夫--卒
士--不禄
平民、奴隶--去世
相传周朝的礼乐制度是周公制定的。周公制礼作乐,对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影响深远。五六百年以后,孔子提到周公制礼作乐的事,还赞赏不绝!
周公制礼作乐,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乱氏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弯拦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紧密结合,在家庭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旅庆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古代中国的“天子”将土地分给亲属或功臣,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等。
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③随从作战;④交纳贡赋;⑤朝觐述职的义务。同时,诸侯埋镇胡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秦始皇大一统,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宗法制: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亏历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礼乐制: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
国野制:国野之制在商代情形一般难以确定。西周国野之制最为典形,到春秋时期国野之制开始瓦解,到战国则普遍为郡县。 周初周公东征和武装殖民。周朝是由位于岐、渭至河洛之间的“小邦周”发展而来。成功取代“大邦殷”而有天下之之后,但势力并姿敬不能有效控制商朝所有的领土。原商朝大部分地区,其民众与周人无论文化还是其他方面,都很不相同。为了进一步稳固控制东方之土,周公东征,摧毁商殷及同盟淮夷的势力。东征胜利后,在全国要冲大封同姓、异姓和古帝王之后于新占领的东方,以“藩屏周”。周初这种分封,其实是一种武装殖民。这些重要的武装殖民据点主要有:齐、鲁、燕、宜(吴)、蒋等诸侯国. 国与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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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周武王灭众多小国建立较大的侯国,强迫奴隶制的小邦国接受周朝的分封制,周链耐孝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它是按照诸侯与周王室的亲疏关系而划分的.周王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采取了“众建诸侯、裂土为民”的分封制.“井亩腊田制”是周朝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贵族赖以生
存的经济基础,农业仍旧是棚稿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