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德经·第七十二章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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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经·第七十二章
作者:李耳
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注释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压迫、逼迫。无狎,即不要逼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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