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入职表没签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
无论是签合同还是协议都可,合同就是协议,协议就是合同,哪种对你有利就签哪种。 现在还没有签合同,建议仔细阅读后再签。有两个可以谈的是:一、劳动合同法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关于工资,是不包含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所以属于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保费用是不能在工资中扣除的。 对于工资的组成,的确应该明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写清楚。
法律客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