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进,帮忙解决问题,《婚姻法》
男方经家里介绍认识的女方,并听说女方有过精分史,男方就此事问过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回答说已经治好了,加上男的对精分病不太了解就没有细究。前后只见过三次面就结婚了,婚后半月男...
男方经家里介绍认识的女方,并听说女方有过精分史,男方就此事问过女方父母,女方父母回答说已经治好了,加上男的对精分病不太了解就没有细究。前后只见过三次面就结婚了,婚后半月男方才发现的言行不正常,且时好时坏。男方想要反悔,女方家人等人劝说“你们结婚走在一起不易…………听说说病只要怀孕了……就会激发一个女人母性病就慢慢会好了………等等……等等”男方信以为真。不久后女方怀孕但病情始终未见好转,男方质问女方父母,回答“等孩子生下来应该会好的”男方有些质疑,但事以至此只有等孩子生下来再做打算!
不久后……
孩子生产……
病情仍未见好转…
孩子吃奶粉,女人吃药…
吃了一年的药没有什么效果,男人已经对女人的病没有了希望。
男人为了孩子外出打工赚钱,把女人送回娘家,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
一年的时间没有和家里联系!
一年后男人想到不能够再这样托下去了,为了孩子以后长大不受别人讥视要么离婚要么就这样一辈子和她过下去,
当男人回到家。孩子已经两岁,已经和她结婚三年了
男人听别人说女人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做出过一些很伤俗的事情(和50多岁的男人发生关系等)
男人知道这些虽然不是她的本意,但是男人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他提出了离婚,但女方父母坚持要他们小孩,男方知道小孩跟着她们是不会健康的成长。
但是她父母说否则就要男方拿出20W,20W对一个农村来说是什么意义?
请各位懂法律帮帮忙解答一下问题,
1,男的婚前是知道女的有病的,但是女的父母欺骗男的说已经治愈。想这样法院会支持离婚吗?
2,女的自己的病情时好时坏是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的,但是她父母坚持要他们的小孩,小孩会判给谁?
3,20W合理吗?
4,综合上述正文您认为这官司该如何打,可能会如何判? 展开
不久后……
孩子生产……
病情仍未见好转…
孩子吃奶粉,女人吃药…
吃了一年的药没有什么效果,男人已经对女人的病没有了希望。
男人为了孩子外出打工赚钱,把女人送回娘家,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
一年的时间没有和家里联系!
一年后男人想到不能够再这样托下去了,为了孩子以后长大不受别人讥视要么离婚要么就这样一辈子和她过下去,
当男人回到家。孩子已经两岁,已经和她结婚三年了
男人听别人说女人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做出过一些很伤俗的事情(和50多岁的男人发生关系等)
男人知道这些虽然不是她的本意,但是男人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他提出了离婚,但女方父母坚持要他们小孩,男方知道小孩跟着她们是不会健康的成长。
但是她父母说否则就要男方拿出20W,20W对一个农村来说是什么意义?
请各位懂法律帮帮忙解答一下问题,
1,男的婚前是知道女的有病的,但是女的父母欺骗男的说已经治愈。想这样法院会支持离婚吗?
2,女的自己的病情时好时坏是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的,但是她父母坚持要他们的小孩,小孩会判给谁?
3,20W合理吗?
4,综合上述正文您认为这官司该如何打,可能会如何判?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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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父母构成欺诈,男方可以以此为由提起离婚。或者是以女方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申请。具体选哪种要看男方了,如果选第二种那么这段婚姻自始无效,两人做同居处理,男方在财产方面会有很大优势,且男方就不会存在婚史了。
2.孩子是2周岁以下一般归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就应该看父母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很明显一个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是无法正常抚养孩子的,女方父母对此无权干涉。
3.20万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女方在此婚姻中存在过错,男方可以直接申请离婚或者婚姻无效。
4.这场官司不算麻烦,主要是男方要证明女方患有精神病无法正常生活,且女方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证明这两点一般就没问题了。再有如果是提起第一种诉讼的话最好能证明女方父母在婚前存在欺骗的故意,不过这一点是主观上的东西,证据方面不太好把握。但是离婚,拿到大部分财产,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这三点基本诉讼请求是很容易达到的。
2.孩子是2周岁以下一般归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就应该看父母哪一方更适合孩子的健康成长,很明显一个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是无法正常抚养孩子的,女方父母对此无权干涉。
3.20万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女方在此婚姻中存在过错,男方可以直接申请离婚或者婚姻无效。
4.这场官司不算麻烦,主要是男方要证明女方患有精神病无法正常生活,且女方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证明这两点一般就没问题了。再有如果是提起第一种诉讼的话最好能证明女方父母在婚前存在欺骗的故意,不过这一点是主观上的东西,证据方面不太好把握。但是离婚,拿到大部分财产,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这三点基本诉讼请求是很容易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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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应该能够离婚,20万事没有依据的。这种情况孩子给男方的可能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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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支持的。因女方有精神疾病由其抚养子女会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子女应由你抚养。20万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但因女方有病,在离婚时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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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男方和女方,女方因有精神病史,不宜与小孩共同生活,那么女方父母是没有权利来抚养的,另外,20W也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给女方一些钱,我们这样做是出于道德方面的考虑,因为你不是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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