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分求助专业法律人士!有关财产公证的问题。 100
我跟我男朋友打算合买房子(首付为房子总价的30%,他出一大半,我出小半,以后一起供房),原本打算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因为他原来跟前女友买过一套房(后因分手房子转手),银行里...
我跟我男朋友打算合买房子(首付为房子总价的30%,他出一大半,我出小半,以后一起供房),原本打算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因为他原来跟前女友买过一套房(后因分手房子转手),银行里有他的贷款记录,所以现在这套房不能算是他的第一套房,也就是如果要写进他的名字按现在的政策首付最少得付50%。根据我们的经济情况,我们决定现在买房的时候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我们自己再去公证所做个财产公证,证明这套房各出了多少钱,是我们的共有财产。现在想咨询一下专业法律人士,在这样的情况下,这样的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这个协议具体又该怎么写呢?办理的程序是怎样的?请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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