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我去年5月份道过中介介绍买了一套房,于5月签订合同,半交了首付后委托中介办理按揭,8月份同贷书下来对方就于我一起去办理过户后至2017年元月卖方业主一直未收... 二手房买卖纠纷我去年5月份道过中介介绍买了一套房,于5月签订合同,半交了首付后委托中介办理按揭,8月份同贷书下来对方就于我一起去办理过户后至2017年元月卖方业主一直未收到尾款,后经卖方业主去银行查同贷书是假的…于是卖方己电话告知我,我得之情况后马上积极筹款并以最短时间把尾款打入对方帐户上。后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对方的财产保全通知书:。对方起诉我跟中介使用假批复诱骗他把房子过户到另一名户下。卖方诉讼请求1要求解除合同2请求判今我将该房过户到他各下3请求判今没收我交的7万定金4请求判今中介向卖方赔偿损失8万5。5请求判今本案的律师费.诉法费:诉保费由被告承担。有谁能给我解答:望回复。谢谢!
来自广东珠海的网友提问 2017-02-17 23: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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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透还灵巧灬光芒q
2017-02-18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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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起诉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追问
我这种情况卖方有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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