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格列卫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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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伊马替尼
【别名】格列卫
【作用与用途】
本品是蛋白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体外、细胞内和体内均能强效抑制Bcr-Abl酪氨酸激酶。它可以选择性抑制Bcr-Abl阳性细胞株的增生并且诱导其凋亡。此外,本品还可抑制血小板衍化生长因子(PDGF)受体、干细胞因子(SCF),c-Kit受体的酪氨酸激酶,从而抑制由PDGF和干细胞因子介导的细胞行为。
本品胶囊剂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98%;约95%与血浆蛋白结合;在人体内主要循环代谢产物是N-去甲基哌嗪衍生物,在体外其药效与原药相似。半衰期为18小时,7天内约可排泄所给药物剂量的81%,其中从大便中排泄68%,尿中排泄13%。约25%为原药(尿中5%,大便中20%),其余为代谢产物,大便和尿中活性代谢产物和原药的比例相似。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Bcr-Abl)阳性的、慢性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剂量与用法】
开始剂量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600mg/日;对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推荐剂量为400 mg/日,均为每日1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不能吞咽胶囊的病人,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100毫克约用50ml,400毫克约用200ml)。
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400 mg/日增加到600 mg/日,或从600 mg/日增加到800 mg/日(400 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
严重肝脏毒副作用时剂量的调整:如胆红质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5倍,宜停药,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
【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消化不良、腹痛、腹胀、便秘、口干、食欲增加。胃肠道出血、黑便、胃溃疡、胃炎、胃食道反流、口腔溃疡、黄疸、肝酶升高、高胆红质血症。
运动系统:肌痛、肌痉挛、关节肿胀。
水潴留、周身浮肿。表现为眶周浮肿、下肢浮肿、胸水、腹水、肺水肿、阴囊水肿、血管性水肿、体重迅速增加。可致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而死亡。也可见脱水、体重下降。
发热、疲劳、乏力、畏寒和体重增加。
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全血细胞减少、出血。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钠血症。
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味觉障碍、感觉异常、失眠、出血性卒中、晕厥、周围神经病变、坐骨神经痛、感觉减退、嗜唾、偏头痛、抑郁症。
不适和体重减轻。
败血症、肺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和上呼吸道感染、风疹、甲真菌病。
心血管系统:鼻衄、血肿、高血压、低血压、潮红、四肢发冷、心力衰竭、肺水肿、心动过速。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咳嗽。
泌尿生殖系统:肾衰、肌酐升高、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房肿大、阴囊水肿。
感觉器官:结膜炎、流泪增多、眼刺激症状、视力模糊、结膜出血、眼干、眶周浮肿。
皮肤损害:脸肿、眶周肿、瘙痒、红皮症、皮肤干燥、脱发、盗汗、瘀斑、多汗、荨麻疹、指甲断裂、光过敏反应、紫癜。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血肌酐增高、
药物过量:(连续6天每日服用格列卫1200毫克)可出现血肌酐、腹水、转氨酶以及胆红素的升高。
【注意事项】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严重心衰者慎用。
肝功损害者慎用。
【开始治疗】
格列卫应该在进餐过程中服用,同时大量饮水以减少胃肠道的刺激反应。
格列卫可以在白细胞处于正常或高于正常水平时使用,当白细胞高于20*10E9时,可以配合别嘌呤醇治疗,直至降到20*10E9以下。对于血细胞计数正常,接受羟基脲治疗的在使用格列卫前停羟基脲24小时,接受干扰素治疗的,需停用干扰素1周。通常在使用格列卫的最初两周内,患者的白细胞水平会开始下降,血小板的下降会延时1到2周,在血象下降的过程中要适当增加血常规的检测频率。当患者的白细胞计数升高时,可以在监测白细胞的同时恢复使用羟基脲1-3周。
开始使用前,需检查血常规(最好包括外周血涂片分类)。治疗第1个月宜每周查1次全血象,第2个月每2周查1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1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剂量。关于血液学缓解前血常规的检测,根据我的经验,应考虑药物在体内的累积递增效应,可将血常规安排在第十至十二天第一次,根据血细胞下降的幅度,第二次安排在接受治疗的第十八至二十天,第三次在二十五天左右!请注意:下降到临界状态(包括正常值下限和参考调整剂量限)时,应加强监测频率;当血常规指标确定触底反弹后,可以适当延长检测频率!
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肾功能(主要包括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1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宜调整剂量。
定期监测体重,如用药过程中体重出乎意料地快速增加,应作详细检查排除水潴留(尤其是老年患者及有心肾基础病的患者),必要时采取支持治疗的措施。当然也有因为使用格列卫后饮食量增加而使得体重增长的情况,对此则无须紧张。
【疗效评估】
格列卫的疗效评估是通过血液学(血常规、分类+骨髓形态学)、遗传学(染色体分型)、分子学(定量融合基因)三个层次进行的,所以在使用格列卫进行治疗前需完善相关检查已备进行疗效的评估。一般慢性期患者使用格列卫的第一年需要在用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后进行遗传学和分子学的疗效评估。
注意:1、由于定量PCR实验室指标没有标准化,所以各个实验室出的检测结果无法进行对比。
2、定性融合基因无法直观反映药物治疗后的疗效反映,所以一般不推荐使用。
3、双色荧光原位杂交(FISH)虽检测标本少,费用高,但特异性强,尤其对于复杂核型及染色体畸变的判定有一定优势,所以可根据临床情况选做。
【药物相互作用】
甲磺酸伊马替尼使辛伐他丁(CYP3A4底物)的平均Cmax和AUC分别增加2倍和3.5倍。当同时服用本药和治疗窗狭窄的CYP3A4底物(如环孢素、哌咪清)时应谨慎。
甲磺酸伊马替尼可增加经CYP3A4代谢的其他药物(如苯二氮类、双氢吡啶、钙离子拮抗剂、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等)的血浆浓度。
甲磺酸伊马替尼与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和克拉仙)合用时必须谨慎。
甲磺酸伊马替尼与华法令合用可见到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因此在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的始末或更改剂量时,若同时在用双香豆素,宜短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同时给予诱导CYP3A4酶的物质(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巴比妥或藤黄科植物贯叶连翘,又名圣约翰草)后,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血浆浓度降低,疗效减低。合用时应谨慎。
避免使用含有扑热息痛的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别名】格列卫
【作用与用途】
本品是蛋白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体外、细胞内和体内均能强效抑制Bcr-Abl酪氨酸激酶。它可以选择性抑制Bcr-Abl阳性细胞株的增生并且诱导其凋亡。此外,本品还可抑制血小板衍化生长因子(PDGF)受体、干细胞因子(SCF),c-Kit受体的酪氨酸激酶,从而抑制由PDGF和干细胞因子介导的细胞行为。
本品胶囊剂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98%;约95%与血浆蛋白结合;在人体内主要循环代谢产物是N-去甲基哌嗪衍生物,在体外其药效与原药相似。半衰期为18小时,7天内约可排泄所给药物剂量的81%,其中从大便中排泄68%,尿中排泄13%。约25%为原药(尿中5%,大便中20%),其余为代谢产物,大便和尿中活性代谢产物和原药的比例相似。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Bcr-Abl)阳性的、慢性期;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剂量与用法】
开始剂量 :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600mg/日;对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推荐剂量为400 mg/日,均为每日1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不能吞咽胶囊的病人,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100毫克约用50ml,400毫克约用200ml)。
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400 mg/日增加到600 mg/日,或从600 mg/日增加到800 mg/日(400 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
严重肝脏毒副作用时剂量的调整:如胆红质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5倍,宜停药,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
【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消化不良、腹痛、腹胀、便秘、口干、食欲增加。胃肠道出血、黑便、胃溃疡、胃炎、胃食道反流、口腔溃疡、黄疸、肝酶升高、高胆红质血症。
运动系统:肌痛、肌痉挛、关节肿胀。
水潴留、周身浮肿。表现为眶周浮肿、下肢浮肿、胸水、腹水、肺水肿、阴囊水肿、血管性水肿、体重迅速增加。可致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而死亡。也可见脱水、体重下降。
发热、疲劳、乏力、畏寒和体重增加。
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全血细胞减少、出血。高尿酸血症、低钾血症、高钾血症,低钠血症。
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味觉障碍、感觉异常、失眠、出血性卒中、晕厥、周围神经病变、坐骨神经痛、感觉减退、嗜唾、偏头痛、抑郁症。
不适和体重减轻。
败血症、肺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和上呼吸道感染、风疹、甲真菌病。
心血管系统:鼻衄、血肿、高血压、低血压、潮红、四肢发冷、心力衰竭、肺水肿、心动过速。
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咳嗽。
泌尿生殖系统:肾衰、肌酐升高、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房肿大、阴囊水肿。
感觉器官:结膜炎、流泪增多、眼刺激症状、视力模糊、结膜出血、眼干、眶周浮肿。
皮肤损害:脸肿、眶周肿、瘙痒、红皮症、皮肤干燥、脱发、盗汗、瘀斑、多汗、荨麻疹、指甲断裂、光过敏反应、紫癜。
血清碱性磷酸酶增高、血肌酐增高、
药物过量:(连续6天每日服用格列卫1200毫克)可出现血肌酐、腹水、转氨酶以及胆红素的升高。
【注意事项】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禁用。
严重心衰者慎用。
肝功损害者慎用。
【开始治疗】
格列卫应该在进餐过程中服用,同时大量饮水以减少胃肠道的刺激反应。
格列卫可以在白细胞处于正常或高于正常水平时使用,当白细胞高于20*10E9时,可以配合别嘌呤醇治疗,直至降到20*10E9以下。对于血细胞计数正常,接受羟基脲治疗的在使用格列卫前停羟基脲24小时,接受干扰素治疗的,需停用干扰素1周。通常在使用格列卫的最初两周内,患者的白细胞水平会开始下降,血小板的下降会延时1到2周,在血象下降的过程中要适当增加血常规的检测频率。当患者的白细胞计数升高时,可以在监测白细胞的同时恢复使用羟基脲1-3周。
开始使用前,需检查血常规(最好包括外周血涂片分类)。治疗第1个月宜每周查1次全血象,第2个月每2周查1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1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剂量。关于血液学缓解前血常规的检测,根据我的经验,应考虑药物在体内的累积递增效应,可将血常规安排在第十至十二天第一次,根据血细胞下降的幅度,第二次安排在接受治疗的第十八至二十天,第三次在二十五天左右!请注意:下降到临界状态(包括正常值下限和参考调整剂量限)时,应加强监测频率;当血常规指标确定触底反弹后,可以适当延长检测频率!
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肾功能(主要包括转氨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1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宜调整剂量。
定期监测体重,如用药过程中体重出乎意料地快速增加,应作详细检查排除水潴留(尤其是老年患者及有心肾基础病的患者),必要时采取支持治疗的措施。当然也有因为使用格列卫后饮食量增加而使得体重增长的情况,对此则无须紧张。
【疗效评估】
格列卫的疗效评估是通过血液学(血常规、分类+骨髓形态学)、遗传学(染色体分型)、分子学(定量融合基因)三个层次进行的,所以在使用格列卫进行治疗前需完善相关检查已备进行疗效的评估。一般慢性期患者使用格列卫的第一年需要在用药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后进行遗传学和分子学的疗效评估。
注意:1、由于定量PCR实验室指标没有标准化,所以各个实验室出的检测结果无法进行对比。
2、定性融合基因无法直观反映药物治疗后的疗效反映,所以一般不推荐使用。
3、双色荧光原位杂交(FISH)虽检测标本少,费用高,但特异性强,尤其对于复杂核型及染色体畸变的判定有一定优势,所以可根据临床情况选做。
【药物相互作用】
甲磺酸伊马替尼使辛伐他丁(CYP3A4底物)的平均Cmax和AUC分别增加2倍和3.5倍。当同时服用本药和治疗窗狭窄的CYP3A4底物(如环孢素、哌咪清)时应谨慎。
甲磺酸伊马替尼可增加经CYP3A4代谢的其他药物(如苯二氮类、双氢吡啶、钙离子拮抗剂、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等)的血浆浓度。
甲磺酸伊马替尼与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和克拉仙)合用时必须谨慎。
甲磺酸伊马替尼与华法令合用可见到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因此在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的始末或更改剂量时,若同时在用双香豆素,宜短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同时给予诱导CYP3A4酶的物质(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巴比妥或藤黄科植物贯叶连翘,又名圣约翰草)后,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血浆浓度降低,疗效减低。合用时应谨慎。
避免使用含有扑热息痛的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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