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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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是1965年9月1日—9日。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是西藏自治区的地方权力机关,每5年改选一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在不同宪法、法律、租握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咐型耐院备案。
1965年9月1日—9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新落成的拉萨劳动人咐型耐民文化宫隆重开幕。这次会议是在西藏完成民主改革和进入社会主义时期的形势下召开的,是百万翻身农奴当家作主的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301名。
其中藏族租握代表226人,门巴族、珞巴族和其他衡春代表16人,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各民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也有一部分是爱国进步的上层人士和宗教界人士。
西藏一般指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简称“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青衡春藏高原西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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