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A公司是创业投资企业,B公司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1月1日,A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B公司1000万元,2008年至2010年,A公司的应纳税的得额分...
A公司是创业投资企业,B公司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1月1日,A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B公司1000万元,2008年至2010年,A公司的应纳税的得额分别为1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请计算A公司2008年度至2010年度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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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所以,2008年,A公司的应纳税额就是100*25%=25万元;
2009年,A公司的应纳税额(400-1000*70%)*25=-75万元<0,所以该公司2009年不纳税;
2010年,可以结转抵扣上一年的75万元税额,本年就应该纳税
800*25%-75=125万元。
(注意是持股满两年的当年就可以开始抵扣,也就是说2009年12月31日满了两年,那么2009年就可以开始抵扣了)
所以,2008年,A公司的应纳税额就是100*25%=25万元;
2009年,A公司的应纳税额(400-1000*70%)*25=-75万元<0,所以该公司2009年不纳税;
2010年,可以结转抵扣上一年的75万元税额,本年就应该纳税
800*25%-75=125万元。
(注意是持股满两年的当年就可以开始抵扣,也就是说2009年12月31日满了两年,那么2009年就可以开始抵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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