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怎样加强管辖海域?
1.重点海区的基础调查与评价。采取综合性调查和专题性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基本查清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发现一批新的可开发资源。重点是一海(渤海)、一湾(北部湾)、一峡(台湾海峡)、三洲(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海岸带国土资源环境最大承载力研究,环渤海及东南沿海的海洋地质—生态环境评价。
2.管辖的海域的综合地质调查。实现我国领海和管辖海域1:100万区域地质调查全覆盖;有重点地开展典型海域1:25万综合地质调查;逐步建立具有中国海域特点、能为我国海洋规划、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有效服务,与全球变化研究和国际减灾基础研究接轨的海洋地质科学体系。
3.我国海域矿产资源的潜力调查。大力开展海洋油气资源调查工作,提出新的油气远景区和新的含油气层位,对资源远景作出评价,对南沙海域、南海北部陆坡区和黄海等海域石油天然气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对资源远景作出战略预测和评价。
4.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勘查。开展深海资源的调查研究,以富钴结壳和天然气水合物为勘探重点,面向多种资源,圈定多金属结核资源合同区的可采地段,富钴结壳资源较好的矿区。同时,对热液硫化物、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和其他潜在的非传统资源进行综合调查评价研究,为商业性勘探开采做好资源和技术准备。
5.海底天然气水合物资源的调查取样。优选南海北部等陆坡区作为试验勘查区,分阶段开展调查工作,初步查清天然气水合物特征和赋存条件。安排一定航次调查取样和钻探,圈定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远景区,查明资源量和探明一定的地质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