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住院3次,新农合是不是每次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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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兰屠虹
2020-03-09 · TA获得超过2.9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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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跨年可以报销,一般住院3个月内的能报销,一年内第二次住院有最低起付线。
起付线的扣除方法各地可能有所区别,但大部分省市县都是这样规定的:同一年度,同一病种,在同一个医疗机构二次住院,起付线第二次降低一半。当然可能有人会那我第三次住院是不是在第二次住院的基础上再降低一半,那是不可能的,本年度第二次、第三次住院均在第一次的基础上降低一半。
如要在所住医疗机构因条件有限,医生建议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转诊住院的,上级医疗机构住院不再扣除起付线,当然有的地区可能不一样,比如只执行了第一项,没有执行第二项。乡级起付线一般在100—200元。
新农合跨年报销流程(以青海为例):
新农合报销范围和方式如下:
符合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青海省新农合诊疗项目目录的门诊、住院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下列医药费用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一)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承担的;
(四)境外就医的。
医药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新农合基金先行支付。新农合基金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农牧区各类意外伤害,如山体滑坡、火灾、雪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当中受伤人员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如另有报销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医药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不纳入报销范围。
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后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医药费用在参合地报销。参合农牧民转为城镇户籍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享受当年新农合待遇直到保障年度期满。
在治疗期间补偿标准发生调整的,门诊费用的报销按照发生费用时的标准执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出院时的标准执行。
救助对象等享受特殊报销的参合农牧民,按照发生费用时的身份属性执行相应的报销标准。
住院医药费用报销计算方法。
(一)每例住院患者医药总费用中首先剔除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费用,再减去起付费用,即为报销基数,报销基数再乘以相应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即为新农合实际报销额。
(二)21类重特大疾病住院医药费用,经首次常规报销后,剩余医药费用(含住院起付费用和自费费用)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中给予二次补助,常规首次报销和二次补助合计,即为新农合实际报销额。
(三)21类重特大疾病以外的其他大病住院医药费用经首次常规报销后,剩余医药费用(不含住院起付费用和自费费用)仍在3000元以上的,从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中给予二次补助,常规首次报销和二次补助合计,即为新农合实际报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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