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大秦赋》是烂剧,却又让人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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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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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驷即位做皇帝以后短时间内就干了几件大事,足可见他的政治手段的高明。
第一就是诛杀商鞅。商鞅是秦国变法,国力壮大的头号大功臣。对于这一点,嬴驷并非不知道,也并非不认同。但是商鞅毕竟是秦孝公的重臣,跟嬴驷他自己的关系很疏离;而且商鞅的权力和影响力过大,对于刚上台的嬴驷作为君主的威慑力实在有极大的限制。为了给自己做好国君,创立功业扫清道路,嬴驷非得要除掉商鞅。而且另外,他们之间本来就有私仇。嬴驷是太子的时候犯法,商鞅依法对太子傅施刑。嬴驷不是嬴渠梁,这个仇恨他多多少少总是难忘的。一杀商鞅,扫清了权力路上的障碍,还了却了私仇,岂不快哉?
嬴驷的高明不在于杀商鞅,而在于他围绕着“杀商鞅”这一个事件,甚至是利用了这一个事件,为自己之后的几步行动埋下了有利的伏笔。
他头脑极其冷静:他诛杀商鞅,还要处以极刑,但是却坚定明确地从心里支持和拥护商鞅定的新法;他既然非常认可新法,但是却仍然要商鞅死,而且是车裂死。这个不是仇恨所逼出来的复仇,而是精密的政治算局。杀了商鞅,不仅对他自己的君主权力有利;而且当时秦国的世族贵族和山东六国相逼,他若直接维护商鞅,那两方面的压力难保不造成动乱。车裂商鞅,好似国君站在了世族一边,让这批老头泻了愤,稍缓了缓势头,正好又给嬴驷留出足够的周转空间来谋划下一步的歼灭世族力量行动。
嬴驷的高明让人很毛骨悚然。他知道,商鞅、世族两方面,对于他个人作为国君的统治地位都是障碍,都要除掉。他居然先利用世族灭了商鞅,而后打着为商君昭雪的旗号,歼灭了意图谋反的世族。这前一步有失民心,但是他到了后一步把商君之死的责任完完全全推倒了世族和六国头上,自己到干干净净了。而且,商君死的越惨,他这后一步就越显得震天动地。更搭上了六国,说六国逼杀商君,这以后向六国出兵便有了冠冕堂皇的旗号了。
亏得嬴驷是个如此高明的国君,商鞅那么惨死还算没有白死,死也功劳颇大。
商鞅变法的确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史书评价“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 ”。用今天的话来说,商鞅变法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了综合国力。应该承认,商鞅变法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全面的基础。商鞅的变法适应历史潮流,推动了历史前进。所以,“商君死”而“法未败”,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诸人,人死而法废。
在历史上,每一次变法都是一场革命。革命就是要打破原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受冲击的往往是那些统治阶级中的既得利益者。商鞅变法的确危及秦国旧贵族的利益。变法之前,旧贵族的爵位和俸禄是世袭的,世世代代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但商鞅奖励军功的变法规定,凡是没有建立军功的旧贵族,都要从宗室贵族的簿籍上除名,不许无功受禄。有军功的平民也可以按军功封爵受赏。过去,贵族有封地,自己就是封地中的君主。废除分封制(古人所说的封建制),改设由国君统一领导的县,削弱了贵族的权力,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些当然是贵族不能接受的。变法中一些内容也伤及部分平民的利益。如连坐制、户籍制使百姓有危机感,并且流动不便;弃农经商者妻子儿女要充为官奴;兄弟不分家须交两份税等等。当然,反对变法的首领只能是旧贵族,但这些利益受损害的百姓成为反对商鞅的社会基础。
早在商鞅变法之始,贵族甘龙、杜挚就反对变革祖宗之法。第一次变法之后,仅在国都反对变法者就数以千计。太子驷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是反对派的首领。他们利用太子年幼无知,唆使他触犯新法,给商鞅出难题。商鞅怀着“板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雄心,对反对派用铁的手腕回击:他无法处罚太子,就惩罚其师,公孙贾被处以黥刑 (脸上刺字),公子虔再次犯法后处以劓刑(割去鼻子);他还用残酷的血腥手段镇压,仅一天就处死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这播下了仇恨的种子,总有一天会化为更为血腥的行动。秦孝公24年(公元前338年),支持变法的孝公去世,第二年太子驷即位,他就是秦惠文王。仇恨的种子长得太快了,公子虔和公孙贾告商鞅谋反,新国君下令逮捕商鞅。他无处可逃,被车裂,其家人无一幸免。
变法也好,改革也好,都是社会的巨大变革。要在较为稳妥的情况下完成这个过程,变法者就不能为达到目的而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懂得妥协和让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走渐进式之路。渐进的含义一是变法的过程不要太快,要从容易的地方突破,逐步深化。二是要对势力相当强大的原有既得利益集团让步,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转型过程中,向旧贵族让步、保留君主与贵族的地位与利益、实行君主立宪的英国和日本就比杀了路易十六夫妇的法国革命要好得多。历史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不采用流血的方法,做一些让步,其实代价是最小的。如果商鞅能从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等有利于生产的改革入手,给有军功的人以奖励,但不废除旧贵族的地位,也许不会踏雷而亡。历史上的法家以严峻著称,动辄采用过激的流血手段,这是他们下场大多不好、又遭指责的原因之一。以轻罪重刑来树立权威,恐怕事与愿违。
历史进步不一定要以变法者或反对者的流血为代价,关键在于变法所采用的方式。进入雷区也不一定被炸死,关键在于如何找到一条适当的路线。可惜商鞅和历史上许多变法者都不了解这一点。
第一就是诛杀商鞅。商鞅是秦国变法,国力壮大的头号大功臣。对于这一点,嬴驷并非不知道,也并非不认同。但是商鞅毕竟是秦孝公的重臣,跟嬴驷他自己的关系很疏离;而且商鞅的权力和影响力过大,对于刚上台的嬴驷作为君主的威慑力实在有极大的限制。为了给自己做好国君,创立功业扫清道路,嬴驷非得要除掉商鞅。而且另外,他们之间本来就有私仇。嬴驷是太子的时候犯法,商鞅依法对太子傅施刑。嬴驷不是嬴渠梁,这个仇恨他多多少少总是难忘的。一杀商鞅,扫清了权力路上的障碍,还了却了私仇,岂不快哉?
嬴驷的高明不在于杀商鞅,而在于他围绕着“杀商鞅”这一个事件,甚至是利用了这一个事件,为自己之后的几步行动埋下了有利的伏笔。
他头脑极其冷静:他诛杀商鞅,还要处以极刑,但是却坚定明确地从心里支持和拥护商鞅定的新法;他既然非常认可新法,但是却仍然要商鞅死,而且是车裂死。这个不是仇恨所逼出来的复仇,而是精密的政治算局。杀了商鞅,不仅对他自己的君主权力有利;而且当时秦国的世族贵族和山东六国相逼,他若直接维护商鞅,那两方面的压力难保不造成动乱。车裂商鞅,好似国君站在了世族一边,让这批老头泻了愤,稍缓了缓势头,正好又给嬴驷留出足够的周转空间来谋划下一步的歼灭世族力量行动。
嬴驷的高明让人很毛骨悚然。他知道,商鞅、世族两方面,对于他个人作为国君的统治地位都是障碍,都要除掉。他居然先利用世族灭了商鞅,而后打着为商君昭雪的旗号,歼灭了意图谋反的世族。这前一步有失民心,但是他到了后一步把商君之死的责任完完全全推倒了世族和六国头上,自己到干干净净了。而且,商君死的越惨,他这后一步就越显得震天动地。更搭上了六国,说六国逼杀商君,这以后向六国出兵便有了冠冕堂皇的旗号了。
亏得嬴驷是个如此高明的国君,商鞅那么惨死还算没有白死,死也功劳颇大。
商鞅变法的确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史书评价“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 ”。用今天的话来说,商鞅变法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了综合国力。应该承认,商鞅变法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全面的基础。商鞅的变法适应历史潮流,推动了历史前进。所以,“商君死”而“法未败”,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诸人,人死而法废。
在历史上,每一次变法都是一场革命。革命就是要打破原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受冲击的往往是那些统治阶级中的既得利益者。商鞅变法的确危及秦国旧贵族的利益。变法之前,旧贵族的爵位和俸禄是世袭的,世世代代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但商鞅奖励军功的变法规定,凡是没有建立军功的旧贵族,都要从宗室贵族的簿籍上除名,不许无功受禄。有军功的平民也可以按军功封爵受赏。过去,贵族有封地,自己就是封地中的君主。废除分封制(古人所说的封建制),改设由国君统一领导的县,削弱了贵族的权力,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些当然是贵族不能接受的。变法中一些内容也伤及部分平民的利益。如连坐制、户籍制使百姓有危机感,并且流动不便;弃农经商者妻子儿女要充为官奴;兄弟不分家须交两份税等等。当然,反对变法的首领只能是旧贵族,但这些利益受损害的百姓成为反对商鞅的社会基础。
早在商鞅变法之始,贵族甘龙、杜挚就反对变革祖宗之法。第一次变法之后,仅在国都反对变法者就数以千计。太子驷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是反对派的首领。他们利用太子年幼无知,唆使他触犯新法,给商鞅出难题。商鞅怀着“板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雄心,对反对派用铁的手腕回击:他无法处罚太子,就惩罚其师,公孙贾被处以黥刑 (脸上刺字),公子虔再次犯法后处以劓刑(割去鼻子);他还用残酷的血腥手段镇压,仅一天就处死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这播下了仇恨的种子,总有一天会化为更为血腥的行动。秦孝公24年(公元前338年),支持变法的孝公去世,第二年太子驷即位,他就是秦惠文王。仇恨的种子长得太快了,公子虔和公孙贾告商鞅谋反,新国君下令逮捕商鞅。他无处可逃,被车裂,其家人无一幸免。
变法也好,改革也好,都是社会的巨大变革。要在较为稳妥的情况下完成这个过程,变法者就不能为达到目的而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懂得妥协和让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走渐进式之路。渐进的含义一是变法的过程不要太快,要从容易的地方突破,逐步深化。二是要对势力相当强大的原有既得利益集团让步,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转型过程中,向旧贵族让步、保留君主与贵族的地位与利益、实行君主立宪的英国和日本就比杀了路易十六夫妇的法国革命要好得多。历史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不采用流血的方法,做一些让步,其实代价是最小的。如果商鞅能从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等有利于生产的改革入手,给有军功的人以奖励,但不废除旧贵族的地位,也许不会踏雷而亡。历史上的法家以严峻著称,动辄采用过激的流血手段,这是他们下场大多不好、又遭指责的原因之一。以轻罪重刑来树立权威,恐怕事与愿违。
历史进步不一定要以变法者或反对者的流血为代价,关键在于变法所采用的方式。进入雷区也不一定被炸死,关键在于如何找到一条适当的路线。可惜商鞅和历史上许多变法者都不了解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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