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问题,请帮忙!

1.老人膝下3子,2套楼房。老人老伴去世时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老二。2.老人将死去老伴遗嘱中给老二的房子予老三过户.房主是老三。3.剩下的一套房子。是老三出资,在过户遗... 1.老人膝下3子,2套楼房。老人老伴去世时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给老二。
2.老人将死去老伴遗嘱中给老二的房子予老三过户.房主是老三。
3.剩下的一套房子。是老三出资,在过户遗嘱房子的时候一同购买,且老人留有字据:老三购买的房屋归老三所有(指遗嘱的房子)
问题:1.老人老伴去世的遗嘱是否有效?若有效如何处理?
2.老三购买的遗嘱房子是否合法?该房屋应该由谁所有?
3.若老人去世,遗产如何分割?
请各位分析下,谢谢!
关于那个遗嘱房子指老伴遗嘱中留给老二的房子.还有老人将房屋给老三过户登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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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ten7792
推荐于2016-05-23 · 超过11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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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套楼房是两位老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两套房屋的价值相差不大的话,那么,可以理解为老伴刚好拥有其中一套房(可以这样理解,但是法律上并不将共同财产分割成一份一份的)。老伴去世的时候,两套楼房中的属于老伴的那一半开始继承。因为老伴是立的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老伴的遗嘱是有效的。
2、现在老人的财产就只剩下一栋楼房了。如果楼房登记过户的话,那么老二就拥有了老伴留下的楼房。但是,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必须登记,显然没有登记,那么遗嘱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老人将遗嘱给老二的房子过户给老三没有权利的,对这栋房子来说,老人已经是无处分权人。老二可以要求继承老伴的遗产。
3、第三点我没看太懂,剩下的一栋房子现在应该是老人的财产。如果老人还在世的话,那这栋剩下的房子就不是遗嘱财产,不能称为遗嘱房子 {“老三购买的房屋归老三所有(指遗嘱的房子)”} 我就是这里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老三出钱跟自己的父亲买一栋房子是合法的。老三可以取得这栋房子的所有权。
4、如果老人去世,就要看老人会留下什么财产和遗嘱了。现在两栋房子已经都不是老人的了。但老人卖房子的钱可以的老人的财产,如果他生前把所有钱都花了,那么他就没有遗产留下。老人最后的遗嘱怎样说,财产就怎样分配。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才进入法定继承程序。三兄弟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老人留下的遗产。
范刘洪
2010-12-01 · 超过2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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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根据我国《继承法》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
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
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则应按照遗嘱执行被继承人的遗产、
2、若遗嘱有效,且老三知道此遗嘱,则老三购买的房子不合法。该房子归老二所有。
3、若老人去世,因其房屋已经卖掉,不计入遗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其三子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留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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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深仙M5858
2010-12-01 · TA获得超过363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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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则老人老伴去世时的遗嘱如果是在紧急情况下留的,且同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则有效,因为两套楼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视作老伴将其个人财产的那一份全部给了老二。老人将房子过户给老三的行为为无权处分行为,如果老二不予追认同意,则该行为无效,老二可依遗嘱主张该房屋为自己所有。
如果老伴的口头遗嘱不符合相关规定则无效。
2‘“老三购买的遗嘱房子”这一条不太明白,能否详解?
3,由于第二题没有看明白,所以只能说如老人去世,名下尚未分配且也没有遗嘱进行处理的遗产由三个儿子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如果有遗嘱则遗嘱优先。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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