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分析

2004年4月3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陈某携带自制的火药枪打野鸡。返回途中,恰遇被害人胡某迎面而来。胡某问陈:“野鸡打到没有?”陈回答:“没打着”,二人搭话时,陈手中火药枪... 2004年4月3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陈某携带自制的火药枪打野鸡。返回途中,恰遇被害人胡某迎面而来。胡某问陈:“野鸡打到没有?”陈回答:“没打着”,二人搭话时,陈手中火药枪的枪口正对着胡某的头部。由于陈某疏忽大意,致使手中的火药枪走火,枪内散弹正好击中相距4米处的胡某头部,胡中弹后当即倒下。陈见状,立即与他人一起将胡某送医院抢救,然后至公安局投案自首,被害人胡某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请分析陈某是否构成犯罪,说明理由(字数在200字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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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746d3bc
2010-12-05 · TA获得超过287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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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杀人。

打猎结束后却依然将弹药留在枪内就是过错所在,放任态度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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